装修材料采购以后,采购方就需要通知合同的另一方准备对材料进行验收,而且验收最好安排在材料进场时立即进行。所以,约定验收的时间非常重要,以免出现材料进场时,另一方没有时间对材料进行验收,影响施工进度。
验收人员须到场
无论是家装行业人士还是消费者,似乎对合同重要性的认识都没有上升到法律角度。但是,家装合同本身就是一份法律文书,如果不认真对待就有可能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以材料验收为例:在家装合同的有关章节中,材料验收应该明确验收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合同的甲乙双方往往没有认真对待。验收时规定的验收人不到场(验收人员又没有合同约定或是验收人授权),或验收人即使到场但也没有负起验收的责任。
严格意义上讲,这样做都存在法律上的漏洞。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验收人对合同中规定的每一种材料约定都应该进行必要的检查,如材料质量,材料规格,材料数量。
应在验收单上签字
很多人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业主在材料进场时进行了验收,但是当时没有履行必要的手续。事后,业主又反悔了,而且对自己的验收结果不认账。由于另一方没有证据在手,对这样的结果也没有办法。
因此,如果检查结果材料合格,验收人就应该在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这样做才是一个较完整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