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名政府官员周五表示,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计划的一部分,中国将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并增加财政支出推动科技进步。
上述计划是中国国务院(Cabinet)于2月份公布的。该计划提出,中国到2010年把科研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提高至2%,到2020年进一步提高至2.5%。
财政部部长助理张少春表示,2005年,中央财政科技支出为人民币1,315亿元。该支出占去年GDP的比重不足1%,中国去年的GDP接近人民币16万亿元。
张少春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间隙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为实现上述目标,财政部将为承担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减少进口税收。
张少春表示,在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严格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后按15%、而不是33%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张少春还表示,实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早些时候表示,将直接投资于基因科技及能源节约型轿车等领域,努力拉动经济增长并加强环境保护。
科技部(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在新闻发布会上分发的一份声明中称,鼓励科技探索、不怕失败、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