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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张廷玉
基本信息
·出版社:中华书局
·出版日:1974年
·ISBN:7101003273/9787101003277
·条码:9787101003277
·版次:1974年1月第1版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32开
·套装数量:28
内容简介
明史三百三十二卷,清张廷玉等撰。
明朝是在元末农民大起义以后,一二六八年(洪武元年)建立的封建政权。一六四四年(明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攻佔北京,推翻了明朝的中央政权。同年,清军入关,分兵向农民起义军和明朝南方势力进攻。一六六一年(顺治十八年),明朝南方势力被消滅。明史记载了明朝自建立到滅亡将近三百年的历史。 清朝在一六四五年(顺治二年)设立明史馆,一六七九年(康熙十八年)开始修史。一七三五年(雍正十三年)明史定稿,一七三九年(乾隆四年)刊行。
明史先后由张玉书、王鸿绪、张廷玉等任总裁,最后由张廷玉等定稿。先后参加具体编撰工作的人数不少,其中以万斯同用力最多,但是他没有担任明史馆的职名。王鸿绪就万斯同已成的明史稿加以修订,张廷玉等又在王鸿绪稿本的基础上改编成为明史。有关明代的各种史料的编排处理,明史用大量篇幅记载了封建国家的各项制度,但很少涉及地主的庄田、佃户、田租、雇工,以及地主对雇工、庄仆、佃户的奴役。卷一六五丁瑄传所载福建佃户送租上门及额外餽送,卷二九○姬文胤传所载江西新城地主用大斛徵租,这类材料为全书所仅见。食货志田制下附有“庄田”一节,所记限於皇庄及诸王、勳戚、中官庄田,不只是内容简略,而且所记皇庄偏於京畿一带,所记勳戚又偏於戚臣。诸王传中有一两个传里提到庄田、庄租及管庄旗校,也零碎而不具体。本书有关经济方面的记载,总的说来和前代史书一样,根本不曾触及阶级剥削的本质。 明史为了颂扬统治阶级的“武功”,就不能不记述农民起义和各地人民的反抗斗争。如卷三○九及卷二五二、卷二六○关於明末农民大起义的记载,卷一六五、卷一七二和卷一七八关於叶宗留、邓茂七起义的记载,卷一九五关於江西及其附近地区反抗斗争的记载,卷二五七和卷二九○关於山东白莲教起义的记载,以至土司传各卷中所提到的少数民族的反抗斗争,虽然编者作了这样那样的歪曲,还是保留了一些可供我们分析参考的资料。 地理志比较系统地记载了当时的行政区划。天文志、历志和河渠志包含了不少科学技术方面的资料,并反映了一些明代新的成就。但天文志和历志,仍不能完全摆脱封建史书中传统的神秘色彩。 明史新创了阉党传和土司传。土司传、外国传、西域传,有些地方混淆了国内国外的区别,这是很错误的。但也保存了一部份有用的资料。
有些记载未必是编者有意保存下来的,在今天看来,却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如卷八一说永乐初年全国军户不下二百万家,卷一五七说宣德初年军匠户二万六千家,属二百四十卫所,卷二八一说山东武定州户口,半是军户;又如卷八九记洪武间京卫卒二十万七千八百多人,卷二三二透露,在畿辅一带军屯土地被侵佔的达九千六百余顷。这些都是关於当时兵制的重要记载。卷一五七记景泰年间张凤上疏说“国初天下田八百四十九万余顷,今数既減半”,这是重要的政治经济史料,可补食货志之不足。以上仅仅是几个例子,如果进一步剔求,或可有更多的发现。 明史虽以明史稿为蓝本,但在编排上要整齐一些。从史料来说,两书互有详略。明实录是一部原始史料,内容当然比明史详得多,但明史的个别记载也有不见於明实录的。侭管除明实录、明史稿以外,有关明代的史料数量还很多,而明史究竟是一部经过整理的书,比较便於检阅。只要我们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进行具体分析,它还可以有助於我们对明代历史的瞭解。
现用一七三九年(乾隆四年)武英殿原刊本进行标点、分段。校勘工作,主要採用了明实录和明史稿,同时也参考了明会典、寰宇通志、明一统志、明经世文编、国榷、绥寇纪略、怀陵流寇始终录等书。
本书的点校,由郑天挺同志及南开大学明清史研究室完成点校初稿,白寿彝、王毓铨、周振甫同志复阅定稿,魏连科同志担任编辑整理工作。点校中的错误和缺点,希望读者指正。
编辑推荐
明史三百三十二卷,清张廷玉等撰。
明朝是在元末农民大起义以后,一二六八年(洪武元年)建立的封建政权。一六四四年(明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攻佔北京,推翻了明朝的中央政权。同年,清军入关,分兵向农民起义军和明朝南方势力进攻。一六六一年(顺治十八年),明朝南方势力被消滅。明史记载了明朝自建立到滅亡将近三百年的历史。 清朝在一六四五年(顺治二年)设立明史馆,一六七九年(康熙十八年)开始修史。一七三五年(雍正十三年)明史定稿,一七三九年(乾隆四年)刊行。
明史先后由张玉书、王鸿绪、张廷玉等任总裁,最后由张廷玉等定稿。先后参加具体编撰工作的人数不少,其中以万斯同用力最多,但是他没有担任明史馆的职名。王鸿绪就万斯同已成的明史稿加以修订,张廷玉等又在王鸿绪稿本的基础上改编成为明史。有关明代的各种史料的编排处理,明史用大量篇幅记载了封建国家的各项制度,但很少涉及地主的庄田、佃户、田租、雇工,以及地主对雇工、庄仆、佃户的奴役。卷一六五丁瑄传所载福建佃户送租上门及额外餽送,卷二九○姬文胤传所载江西新城地主用大斛徵租,这类材料为全书所仅见。食货志田制下附有“庄田”一节,所记限於皇庄及诸王、勳戚、中官庄田,不只是内容简略,而且所记皇庄偏於京畿一带,所记勳戚又偏於戚臣。诸王传中有一两个传里提到庄田、庄租及管庄旗校,也零碎而不具体。本书有关经济方面的记载,总的说来和前代史书一样,根本不曾触及阶级剥削的本质。 明史为了颂扬统治阶级的“武功”,就不能不记述农民起义和各地人民的反抗斗争。如卷三○九及卷二五二、卷二六○关於明末农民大起义的记载,卷一六五、卷一七二和卷一七八关於叶宗留、邓茂七起义的记载,卷一九五关於江西及其附近地区反抗斗争的记载,卷二五七和卷二九○关於山东白莲教起义的记载,以至土司传各卷中所提到的少数民族的反抗斗争,虽然编者作了这样那样的歪曲,还是保留了一些可供我们分析参考的资料。 地理志比较系统地记载了当时的行政区划。天文志、历志和河渠志包含了不少科学技术方面的资料,并反映了一些明代新的成就。但天文志和历志,仍不能完全摆脱封建史书中传统的神秘色彩。 明史新创了阉党传和土司传。土司传、外国传、西域传,有些地方混淆了国内国外的区别,这是很错误的。但也保存了一部份有用的资料。
有些记载未必是编者有意保存下来的,在今天看来,却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如卷八一说永乐初年全国军户不下二百万家,卷一五七说宣德初年军匠户二万六千家,属二百四十卫所,卷二八一说山东武定州户口,半是军户;又如卷八九记洪武间京卫卒二十万七千八百多人,卷二三二透露,在畿辅一带军屯土地被侵佔的达九千六百余顷。这些都是关於当时兵制的重要记载。卷一五七记景泰年间张凤上疏说“国初天下田八百四十九万余顷,今数既減半”,这是重要的政治经济史料,可补食货志之不足。以上仅仅是几个例子,如果进一步剔求,或可有更多的发现。 明史虽以明史稿为蓝本,但在编排上要整齐一些。从史料来说,两书互有详略。明实录是一部原始史料,内容当然比明史详得多,但明史的个别记载也有不见於明实录的。侭管除明实录、明史稿以外,有关明代的史料数量还很多,而明史究竟是一部经过整理的书,比较便於检阅。只要我们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进行具体分析,它还可以有助於我们对明代历史的瞭解。
现用一七三九年(乾隆四年)武英殿原刊本进行标点、分段。校勘工作,主要採用了明实录和明史稿,同时也参考了明会典、寰宇通志、明一统志、明经世文编、国榷、绥寇纪略、怀陵流寇始终录等书。
本书的点校,由郑天挺同志及南开大学明清史研究室完成点校初稿,白寿彝、王毓铨、周振甫同志复阅定稿,魏连科同志担任编辑整理工作。点校中的错误和缺点,希望读者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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