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全球500强企业―――索尼公司和英特尔公司,一起被名不见经传的陈女士告上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惹祸”的是英特尔公司于2003年就推向市场的迅驰无线上网。记者今天了解到,陈女士起诉的理由是该无线网络易被“黑客”攻击,存在不合理的危险。而被起诉的公司有关人士则怀疑陈女士另有目的。
英特尔“迅驰”移动计算技术是新一代笔记本电脑使用的创新技术,用这个技术装备的笔记本电脑,将使用户脱离网线,在移动中上网。陈女士在今年7月18日就购买了这么一台笔记本电脑。她购买的电脑上标注着索尼公司、英特尔公司的商标。
7月底,陈女士用新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和另一台电脑建立无线局域网期间,无意中发现路由器上增加了一个陌生的IP地址,该地址是未授权的第三方登录后自动获取的。她立即停止笔记本电脑的无线通信,并查看共享文件夹内的数据,结果发现部分文件已被删除。陈女士意识到这台笔记本电脑的无线通信功能不具备基本的保障信息安全功能,她测试后发现,迅驰的WEP密钥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被计算出来,“黑客”能轻易链接到加密的无线局域网,访问银行卡号、密码等各种机密信息、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信息、数据,甚至删除网络内的任何文件、邮件,传播电脑病毒等。她认为索尼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生产、销售的电脑存在不合理危险,侵害了其信息安全。此外,在购买、使用笔记本电脑时,索尼公司和英特尔公司既没有就该电脑可能危及信息安全的情况向她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警示,也没有说明和标示正确使用该电脑时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隐瞒了真实情况,侵犯了其知情权。她要求索尼公司和英特尔公司以及销售该电脑的一家公司消除迅驰无线通信功能存在的不合理危险,并共同赔偿给她造成的损失3500元。
索尼公司在全球500强企业中排行第47位,英特尔公司则排名152位,此外,英特尔在全球10大品牌中排行第5,这两家跨国大企业如何看待这场官司呢?索尼公司的公关人员表示尚未接到起诉书,他们将把陈女士所说的问题提交给技术部门进行测试,看是否存在问题,然后再给媒体答复。
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的发言人对记者说,不太明白陈女士为什么要告英特尔,因为她买的是索尼公司生产的电脑,英特尔提供的只是平台技术,而不是产品。此外,按正常思路,如果出现了问题,消费者应该首先找厂家投诉并索赔,协商不成才打官司,但时至今日,英特尔公司从未接到这样的投诉,不投诉而是直接告上法庭,有些不合逻辑。
英特尔一名员工则对记者说,他在家里也设过无线局域网,一开始没有加密,网速太慢,后来发现有好多人包括他的邻居,都在使用他的局域网上网,因为无线信号是可以冲破墙壁的阻拦的。此后,他对无线网关进行了加密,邻居就不能再用他的网络上网了。但是,邻居也只是利用他的无线网关上网,而不能攻入他的电脑。
其实,陈女士所述并非危言耸听。早在2003年1月,英特尔通讯事业部亚太区技术营销经理JohnBoladian在一篇文章中就说,有很多方法可以算出WEP加密密钥,一旦密钥被人获得,它就可以用于破解信息,因此,英特尔建议用VPN解决方案增加无线安全性。
自从2003年推出迅驰,笔记本电脑已大量采用该技术,目前英特尔正准备推出新一代迅驰无线上网产品,因此,这起涉及两家全球500强企业的民事诉讼案,实际上事关众多使用索尼笔记本电脑和含迅驰产品电脑的消费者的利益。本报将对此案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