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于芬一直没有闲着。自从委托律师王兆峰就检举国家游泳中心侵吞百万奖金致函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后,相关的人士立刻与于芬取得了联系,并且格外重视。“这几天他们打我电话都快打爆了。”于芬笑称。
一方面,监察局方面与于芬正在进行协商,另一方面,于芬也将自己所带过的队员曾经获得的成绩以列表的形式详细地罗列了出来。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所公布的《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的政策解答,于芬以及其委托律师对自己应得的奖金进行了换算。“我也不能保证我算出来的就是正确的,但我带过的队员都是固定的,成绩也是死的,现在这样大家也可以帮我算算。”
从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到周吕鑫、林跃、何姿、王鑫,于芬都将自己曾经带过的弟子取得的成绩,与奖金进行了一次换算。而其中,于芬的得意弟子伏明霞的换算方法无疑是最为简单的。
“我从1987年9月到2000年4月担任伏明霞的教练。而在2000年,伏明霞获得了悉尼奥运会3米板的冠军、双人3米板的亚军以及世界杯3米板的亚军。根据国家的奖励措施,冠军教练应该得到20万奖金、亚军12万,而湖北方面也在2000年给冠军教练奖金30万、亚军20万,同时还有霍英东基金奖励教练20万这样的奖金,加起来都是上百万的奖金。而我于芬只拿到13万,其他的80多万去什么地方了?”于芬发出质疑。
“同时每次国际大赛除了国家奖励外,省市都会有一些奖,这些运动员参加的全国比赛的奖金也全部没有到我的手上。据游泳中心说,他们算奖金方法是离开1年内100%,一年后40%,2年30%,三年20%,四年10%。而我现在是0,都没有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