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此购买报价¥29.80目录:图书,法律,民法,物权法,
品牌:刘云生
基本信息·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页码:445 页
·出版日期:2009年
·ISBN:9787503690228
·条形码:9787503690228
·版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中文: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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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中国房地产法律实务研究论坛是由西南政法大学、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中汇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成立的专业、务实、多元、面向全国的房地产法律研究平台。
本论坛致力于全方位、多层面、深层次解析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各项法律制度及实务问题,通过透视、研究房地产市场法律实务中的热点、敏感问题,为从事房地产法学理论研究的学者提供实务素材、为从事房地产实务运作的实践者提供专业指引,为房地产立法与司法部门提供可靠、有效的参考意见,以促进实务界与房地产立法和司法领域的高效互动,推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法治化、现代化历史进程。
目录
论坛聚焦
完善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的思考
论抵押物转让的法律规制模式
论我国房地产证券化
论典当制度的社会价值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立法模式与制度选择
典权生存空间下若干问题的思考
我国城市建设用地证券化研究
农村土地权利流转探讨
逐步开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理论探索
德国与瑞士的登记制度研究
不动产,何以让我们安身?
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之路径选择
罗马法上双重所有权之研究
论土地征收之程序设计
建立一元化的国有土地制度
实务聚焦
工业用地市场化方式探索
城乡二元土地体制下的房屋流转思考
土地招拍挂规则
宅基地买卖合同何以有效
论土地征收中农民权益的保护
域外采风
俄罗斯农地流转制度研究
地权革命民生思想和谐社会——代编后记
……[看更多目录]
文摘(三)我国房地产证券化法律环境之改进
无论是法制观念或是具体的法律制度,我国房地产证券化尤其是房地产资产证券化都面临着相当不成熟的法制环境,它直接制约着房地产证券化的进程,决定着其未来的发展走向。因此,要实现房地产证券化健康发展,必须改进现行相关法律环境。我认为,应主要着手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法制观念方面。在房地产证券化方面,人们习惯于用灵活的政策代替确定的法律,导致企业漠视法律而重政策;而企业则借制度创新逃避风险,甚至不惜手段,导致政府对规避法律持否认态度。
由于房地产证券化尤其是资产证券化是我国尚无先例的金融创新制度,法律缺乏相应的规定,甚至与证券化的精神相悖,因此不得不借助政府的特许。加之,我国政策在经营者心目中往往比法律更为重要、实用,故经营企业乃至政府部门漠视法律的规定而期求各级政府的红头文件。通常的做法是,只要上级政府同意了就操作,所有问题报告上级审批。在证券化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上级政府部门的审批就成为证券化的唯一依据,经营企业、地方政府在法律“半真空”状态下完成操作,其行为也就失去了规范。应该说,金融创新只能也往往是在法律缺乏规定的情况下发生的,但绝非某个企业或政府某个部门的肆意决定,也不能凭此就认为证券化的尝试只能在法律规定明确之后进行。相反,任何一项制度创新几乎都是在实践中现行,只是这种现行应当是在多元化思想的指引下有步骤地进行,并将风险或代价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而不是无序的或放任自流的。
后记本卷编发文章二十余篇,较上卷而言,主题未变,但视域更宽,观点差异更大。令人欣慰的是,所有文章均致力于通过土地权利解构寻求土地利益分配的新路径,为中国未来不动产法律制度的改革或改良提出一己之见,殊为可贵。
中国几千年来的历史大循环始终围绕着农民与土地展开。“千年天地八百主”反射的不单单是贫富盈亏的财产性移位,更是一种财无定式、人无定格的萧索与冷酷。
如何在社会群体中公平分配利益,特别是土地利益,事关社稷兴衰荣枯。稍加留意,不难发现:农民起义在中国封建帝国历史天幕划下了一道道耀眼的弧光,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统治者们均衡不同阶层的利益。简单归纳,历代农民起义创造历史的动力无非有二:身份平等与财产均衡——黄巾军提倡“太平道”,主张“人无贵贱,皆天所生”(《太平经》卷一一二);王小波,李顺提出“均贫富”,钟相、杨幺要求“等贵贼,均贫富”(《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三七);李自成“均田免粮”口号则更为直捷,以经济性的平等、物质利益的公平分享作为革命性(而非改良性)目标,“招纳甚众”(《罪惟录》卷三一《李白成》)。
饶具趣味的是,农民起义军绝大部分是不知诗书的“群氓”,但他们对天道无偏无私、人道平等如砥的真理有着天然而切近的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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