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拆不拆,请先问市民
时间:2005-3-23
天桥拆不拆,请先问市民
广东拟立法改变城市规划存在较大随意性的现状
南方都市报讯 人行天桥、市民广场等城市规划项目不能说建就建、说拆就拆,它们必须符合一系列详细规定。这是昨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里提到的内容。《条例草案》称,城市规划在审议前要通过媒体公示不少于20天,并通过听证会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市民若发现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建设行为违反这一规定,可以向规划部门举报。
设市级委员会约束城市规划
目前广东多数地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都由当地政府或城市规划部门自行编制、自行审批,在实施过程中又可自行变更、调整,致使规划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也缺乏必要的监督约束。这样很容易导致乱占乱用土地、结构布局不合理、配套设施不完善、低水平重复建设等城市建设问题,所以通过立法确立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明确其编制、审批程序是很有必要的。《条例草案》对这些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
据介绍,《条例草案》的一大特色,是规范了城市规划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按其规定,城市规划委员会是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它由城市人民政府聘任,由政府相关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其中有关专家和公众代表人物所占比例应当超过半数。
中心区和旧城区优先规划
“城市中心区,旧城区改造、近期建设区以及储备土地、拟出让的土地等其他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例草案》规定,这一规划的编制,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要求,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公众意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其中主要内容包括:规划依据和使用范围;建设用地性质;建设用地使用强度;道路系统的功能分级和交叉口形式,以及公共停车场、公交站场等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要求;各类工程管线的走向、位置等控制要求。
审议规划草案要对外直播
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完成之后,必须公开展示,征询公众意见。而且公开展示的时间不少于20日,展示的时间、地点及公众提交意见的期限、方式应当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布,同时在规划地块的主要街道或者其他场所设置公示栏公示。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还应当收集、整理和研究公众的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论证,并根据公众的意见及论证结果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在将草案及审查意见提交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时,应附上公众意见以及处理意见。
城市规划委员会在审议草案时,应设立旁听席,邀请公众旁听,通过广播电视直播或网络直播等形式向公众公开审议过程。草案被批准后,应当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或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告30天。
规划部门违规可向政府举报
《条例草案》还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建设行为违反详细规划的,可以向规划部门举报,规划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回复举报人;认为规划部门违反了详细规划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这些部门应当在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把处理情况以书面、信息网络等有效形式回复举报人。
此外,影响城市道路和河流两侧、火车站、城市入口等地带景观的,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建筑退缩地带、城市广场、城市公用设施用地、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或者影响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重要文化设施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的,要由规划部门责令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