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策略措施。
1.国家宏观政策。
努力创造条件,让儿童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健康咨询及不良心理矫正服务。
-- 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努力实现儿童健康的主要目标。
-- 合理安排和增加妇幼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等基本卫生服务经费投入。
-- 加强妇幼卫生保健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宣传。
2.法律和部门政策。
完善和落实关于妇幼卫生保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
--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的建设和规范化服务,提供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诊疗等基本卫生服务。
-- 全面开展妇女生殖保健服务,加强对孕产妇产前、产时和产后的保健服务。在城乡特别是农村继续实施“母亲安全”项目,开展高危孕产妇的筛查,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创造安全分娩的必要条件,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 积极防治儿童多发病和常见病,重视做好儿童眼、口腔和听力保健等工作。
-- 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增强常规免疫的有效性,逐步增加接种疫苗种类。预防性注射应达到安全注射标准。
-- 倡导科学喂养和良好的饮食习惯,改善儿童营养。支持母乳喂养。在贫困地区和维生素A缺乏地区,做好儿童维生素A缺乏的干预工作。对中小学生提倡饮用畜奶,分步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行“国家大豆行动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学生营养餐,减少营养不良或营养过剩。
-- 加强儿童卫生保健的理论研究与技术推广。继续推广和应用计划免疫、口服补液疗法、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婴幼儿科学喂养、食盐加碘、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等适宜技术。研究减少新生儿疾病、儿童营养不良、儿童意外伤害等预防措施。
--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健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有关性病和艾滋病的危害、预防及自我防范知识的宣传工作;进一步重视在青少年中进行青春期教育、预防吸咽和吸毒的教育。
3.社会保障和服务。
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确保儿童享有基本卫生医疗和保健服务。
-- 健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发展合作医疗以及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提高儿童保健水平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 多渠道设立贫困家庭的疾病救助基金,帮助特困家庭孕产妇和儿童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加强对弃婴和孤儿的医疗救助。对城市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儿童逐步实行保健管理。
-- 重视儿童体育。有条件的城市社区、乡(镇)要为儿童健身提供必要的体育设施。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学校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 重视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在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程;逐步在大中城市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儿童心理咨询和矫正服务机构。
二、儿童与教育
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一)主要目标。
1.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保障所有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 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左右,小学5年巩固率提高到95%左右。
-- 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5%左右。
-- 发展特殊教育。
-- 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基本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2.适龄儿童基本能接受学前教育。
-- 发展0-3岁儿童早期教育。
-- 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适龄儿童基本能接受学前3年教育,农村儿童学前1年受教育率有较大提高。
3.有步骤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 全国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4.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 建立适应21世纪需要的现代化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 改革考试评价制度。
5.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 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增加各类家长学校的数量。
-- 提高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的知晓率。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