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梅军来源:楚天都市报
日期:2006-6-26 11:37:00编辑:gongj
【正文】
武昌杨先生驾车经二桥驶往汉口。
当驶至汉口桥头时,对向约100米处一辆汽车开着远光灯(大灯),照得杨先生眼睛都“花”了。就在这时,杨先生猛然发现车前大约20米处有一个黑影横穿桥面,连忙急刹避让,吓出一身冷汗。
“都怪那名缺德司机,险些撞上那名拾荒者。对这样的司机,交警怎么就不能管管呢?”杨先生气愤地向记者反映。
据了解,不少司机违规长时间使用远光灯,一是部分驾驶员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武汉城区部分路段路灯亮度不够、视线不佳。
对此,早在今年初,王连生、蔡维立等省政协委员就曾向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交了第580号提案,呼吁在武汉城区部分路段严禁汽车夜间长时间使用汽车远光灯,以杜绝交通事故隐患。
武汉市公安局近日对该提案作出了答复。该局介绍,夜间长时间使用远光灯并非只是道德问题,而是违法行为。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该局表示将在夜间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武汉路灯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则承认,武汉城区部分路段、特别是一些支干道确实存在亮度不够的问题。该局会逐步将旧的、亮度不够的灯换上新的、符合标准的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