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站消息:日本外务省近期将其过去曾加密的外交档案的部分内容向外界公开。通过这些档案,可以对1950-60年代的日本外交舞台一窥究竟。档案显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和荷兰曾经达成“密约”以赔偿换取荷兰释放日本乙丙级战犯。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就二战时被日军扣留在原荷属东印度(现印度尼西亚)的平民赔偿问题,日荷两国在签订相关议定书之际,曾签署过一份“密约”,其中荷兰同意日本的要求,释放荷兰关押的乙丙级日本籍战犯。
最近荷兰方面的研究指出,当时荷兰政府通过提出释放日本战犯的条件,才使得在赔偿问题上陷入僵局的日本作出让步。此次日本公布的文件无疑对此做出了更加清晰的证实。
最终,日荷于1956年3月13日签署了该份议定书,其中规定日本将支付相当于1千万美元作为对荷兰的赔偿。一周之后,驻日荷兰大使便表示:“荷兰政府对释放被关押在巢鸭监狱中的日本战犯一事将采取积极态度。”当时任日本外相的重光葵则回应道:“对此表示感谢。”当然,双方是在保密的情况下互相交换了公文。之所以采取秘密交易的方式原因在于荷兰方面表示不希望同时释放关押着的德军战犯。
当时荷兰握有释放权的日军乙丙级战犯人数约110人,由于释放晚于其他反法西斯盟军成员国,因此当时日本国会曾要求政府出面对此事作出努力。
就荷兰当时采取“人质外交”政策展开谈判的背景原因,千叶大学副教授水岛治郎(研究荷兰政治史)分析认为:“当时被扣平民人数达到了11万人,与同盟军其他成员国相比高出许多,且对于一个当时总人口只有1千万的国家而言,这无疑是非常巨大的一个数字。所以一定要得到日方的(赔偿等)具体东西。”
与此同时,由于荷兰国内的舆论普遍对释放德军战犯持否定态度,因此荷政府担心德国同样提出以赔偿金交换人质的做法。日方曾就在赔偿合意文件中是否写入释放战俘问题征求过荷兰的意见,荷兰政府当时给出的回答是“不便如此”,希望采取秘密交易的方式,并表示:“释放一事可以按照日本的要求办。”(信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