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起的一个很长时期(至少50年),我国陆地边境是安全的(反恐防毒除外)。北方无战事,特别是中俄划妥边界后,北方边界是一条长久安全的边界;中印之间虽有领土划界之争,但从双方的历史经验、发展需要和政治意愿来看,两国最终只会通过谈判解决边界之争,西面边境其实是安全的;南方(越缅)边界绝对也是长久安全的边界!那种认为,在两个方向以上的陆上边境同时受到外国攻击的情况,或者会出现美日和印度东西同时夹击中国的情况,都是没有起码政治常识的表现。
在很长时期(至少50年)内,我国面临的主要挑战来自海上,特别是东海。应集中力量建好海军、空军和导弹部队!同时,我们还要避免那种,要加强什么就在什么上面增舔人力的做法。精减人员编制和成倍提升战力绝不矛盾,而是统一的!人数多,并不代表战力强。陆海空三军的技术和装备每提升一代,战力都是成倍增加的,特别是海军和空军更是如此!
现代陆军,规模在50万到200万之间时,用同样的军费,人员越少,战力反而会增强。我们应大幅度地精减陆军,减少人头上的军费,把有限的军费,用在装备的研发、更新和海上力量的加强上;要把裁减陆军省下的人头费(包括轻武器装备费训练费等),都用在陆军合成化、信息化、重装化等装备上。在很长的一个历史时期,特别是当前这样的陆上安全形势下,仍然保持大约150万左右的陆军规模(以至军队总员额高达230万),既没有其现实的必要,也不利于陆军本身整体战力提升,更不符合新时期军队发展的趋势和规律!要知道,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陆军有我国这么多!那种认为,中国陆上边境线过长,因而应保持现有规模的陆军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按这个逻辑,那俄罗斯陆军人数就应该是我国的两倍了,最起码应跟我国的一样多吧?!
①要特别强调三军电子化、信息化、合成化建设;三军都要减少中间指挥层次和机关人数;
②我国武装力量的编制序列改为:军委(四总部)——集团军(与集团军同层级的有:舰队司令部、空军司令部、战略导弹部队营级、武警总部、管边防的省军区)——合成师(与合成师同层级的有:空军师、海航师、海军陆战师、边防师、混合舰艇编队、特种师或旅、战略导弹连、省武警总队、不管边防的省军区)——合成营(与合成营同层级的有:舰艇分队或舰艇、各种战术导弹营、海军和空军的各航空联队、边防营、武警支队、县武装部)——排(与排同层级的有:各种战术导弹连或排、舰艇或其班组、地面雷达站或分队、航空中队、机场的各机务分队、武警中队)。可越级指挥,战时,可组在集团军或舰队司令部的基础上,组建战区总司令部;
③战场以营为独立作战单位,现代战争的海上和陆地的作战指挥,在必要时,完全能够、也应做到总参和集团军直接指挥到营、甚至单兵(当前美军的伊战就是这样);
④大军区一级、海军司令部、空军的军一级、航空大队一级、军分区一级,都不必设置了,不要那么多的指挥层次了;
⑤此外,还要严防野战部队的指挥机构象政府或四总部那样机关化,等等。
这些,就是我们军队“打得赢”的关键所在!
●陆军,应下决心调整防卫战略,把国防的重点方向放在海上。陆军应减少人员和指挥层次,取消大军区建制。
我国陆军应再裁减70万。为留有余地和保险计,同时结合长远安全的需要,除5个战略集团军(23个师)外,组建10个重装战术突击师,配置于部分陆上边境省区,用于平时练兵和警戒。这样,边境安全是可靠的;一旦边境有事,有第38、54和15三个战略集团作总预备队,必要时,再加上第1和第12集团军,保证任何一处陆上边界的安全,绰绰有余!在情况紧急时,还有6个边防师和武警部队、预备役师都可以迅速编入野战突击部队。
陆军野战部队(含空降兵)共有33个师56万人、边防部队6个师10万人、海军陆战队3个师5万人(不计在陆军内),陆战部队共42个师,全部按第1~第42的顺序编号。还有预备役7个师(陆军5个师、海空军各1个师)40个营2万人。
这样,陆军大幅裁减到68万人(含空降军、下同)是足够的!
●空军,也应象陆军一样随整个国防战略方向的调整而调整。沿海的空军航空兵和地面防空部队整体移交海军。在此基础上,把空军的战略重点调整到支援海军的作战上;在远海的内陆地区的广大空域不必处处都设防,反对平均分配防空战力,要大力裁减地面防空部队,空军的地面防空应主要集中在沿海和内陆的几个大城市和空军的常驻机场。
这样,在沿海的各空军师改调为海航师后,空军可调减为21个航空师,人员调减到共约20万人(不含空降军、下同)。
●海军,在新的战略思维下作适当调整。撤销海军司令部,将海军司令部分别与总参及其它总部合并;七大军区撤销后,沿海设立北海、东海和南海三大战区,三大舰队司令部兼沿海三大战区司令部;沿海战略重地的空军航空兵和地面防空部队整体移交海军;将原属二炮战术地地导弹旅移交海军,以加强东海方向的突击力量。这样,海军增至41万人(含港澳驻军)。●战略军,是应大大加以发展的军种。战略军应包括新组建的天军(即太空军)、原二炮的战略导弹部队、原空军的战略轰炸机部队、原海军的战略核潜艇部队,还有卫星发射和监测系统等。战略军的名称可仍叫二炮,直属军委,不另设司令部,不再含战术导弹部队。这样战略军人数(就比原二炮人数大为减少)约1万人。此外:
●武警部队裁减到20万;
●四总部、空司和军队院校裁减至10万人;各省军区、各军分区及县级武装部系统裁减到10万人。科研院所和军工厂实行军管下的民营化,除保留总政文工团外,体工和文艺兵都转与地方。
总计,陆军67万、海军39万、空军20万、武警20万、战略军1万、总部院校动员系统20万。这样,中国武装力量总兵力共约167万人。
一、陆上战略突击和总预备力量——5大战略兵团,共23个合成师、41万人
取消七大军区建制,恢复四大野战军,和第15(空降)集团军一起,组成五大战略兵团(分别作为战略突击力量和战略总预备队)。
5大战略兵团全称:合成化快速反应野战集团军。
至于兵役动员、重要城市防空和后勤保障等职责,则部分由省军区及以下各军分区负责;战时和大演时,由总参和野战军司令部一起组成战区前线总指挥部,总参和军种司令部一起作为后方指挥部,共同指挥大兵团作战。
第1野战军——即原第1集团军(原一野部队),辖编第1~4共4个合成师,共约8万人;
第2野战军——即原第12集团军(原二野部队),辖编第5~8共4个合成师,共约8万人;
第3野战军——即原第38集团军(原四野部队),辖编第9~13共5个合成师,共约10万人;
第4野战军——即原第54集团军(原三野部队),辖编第14~18共5个合成师,共约10万人;
第5空降军——即原第15集团军(原二野部队),辖编第19~23共5个合成师,共约5万人。
4大野战军每个军的配备相当于传统的:8~12个单兵种师、5个单兵种旅、3个单兵种营等。
具体有:1个坦克群(师)、1个火箭炮群(师)、1~3个装甲师、3~5个机械化师、1个重炮师、1个直升机师、1个地地导弹旅、1个防空旅、1个工兵旅、1个后勤运输保障旅,1个电子对抗营、1技术保障营、1个通信营、1个防化营、1个军直属旅(含1警卫营、1伪装营、1个防化营、1军属野战医院、1特种兵营等)。平均每个集团军的员额约9万人。
在4个野战集团军编制中,各兵种的师营或旅营多为虚编(在同兵种的专业训练,可临时集中,下同);实际每个集团军除直属部队外编成4~5个合成师,每个合成师除直属部队外另辖编5个合成营,营下面设排(取消团、连级)。
在空降集团军中,现编3个合成化空降师,拟扩编为5个合成化空降师,每师编4个合成营。第1和第2野战军改配两栖坦克师;第2野战军加配舟桥旅。
集团军的编制序列是:集团军——合成师——合成营——排;战时和大演时,合成营为独立作战单位,总参可直接指挥到合成师及其下面的合成营和排。
1、战略突击力量——2个集团军:约16万人
第1野战军—即现第1集团军(准海上陆战队,具备两栖战能力),驻福建中西部地区,辖编4个合成师,共约8万人。战略方向为台海;
第2野战军—即现第12集团军(反登陆反空降部队),驻安徽江苏,辖编4个合成师,共约8万人。主要战略方向是大上海(沪宁沆)地区。
2、战略总预备队——3个集团军,约25万人
第3野战军—即现第38集团军,辖编5个合成师,共约10万人。主力驻河北保定石家庄一线,2个合成师分驻山东、辽东作为二线警戒。战略任务是拱卫京师并兼顾朝鲜半岛;第4野战军—即现第54集团军驻郑州附近,辖编5个合成师,共约10万人,战略任务是兼顾四方;
第15空降集团军:驻湖北和信阳,辖编5个合成师,共约5万人。战略任务是兼顾四方。
二、陆上战术突击力量——10个野战机动突击师,共约15万人
组建10大野战突击师(全称:特编重装合成化野战机动突击师)。作为战术机动突击力量,分置东北、新疆、西藏和两广海南及苏北,用于陆地边境地区的警戒。
每个师配置相当于传统的:1坦克营、1重炮营、2机步营、2装甲营、1野战近低空防空营、1工兵营、1后勤保障营、1个直升机大队(营),还有1师直营(含电子对抗防化卫生警卫)等。由坦克装甲机步重炮防空工兵营混编成4个合成营(防空营工兵营等可集中也可分编)。每个师约1.5万人。平时练兵(可对练),大战时,可迅速扩建组编为集团军,嘿嘿...
各师的兵种营编制为虚编,实际每个师除师直营外编成4个合成营,营下面设排(取消团、连级);战时,以营为独立作战单位,各师由总参直接指挥或交野战集团军指挥,总参还可以直接指挥到合成营及其下面的排和单兵。
编制系列:师——合成营——排三级。
同兵种营的人数视各驻地条件和任务的不同而不同。如水网师,应改配两栖坦克和两栖战车、两栖装甲运兵车,并加配舟桥营;重炮营在山地可满编,而在水网、沙漠或高纬地区则可弱编或取消;在沙漠和高原的直升机和后勤保障营应加强,而在高纬和热带的,则可弱编,等等。但每个师的人员总数都是1.5万。具体有:
3、一个水网师:原三野部队,第24师驻苏北小淮海地区,共约1.5万人
4、二个高纬师:原四野部队,共约3万人。第25师驻黑省;第26师驻中朝边境地区,与边界守备师一起,形成前轻后重的战术配置,警戒朝鲜北部的安全;
5、二个沙漠师:原华北野战军部队,第27、28师驻新疆,共约3万人;
6、二个高原师:原二野部队,第29、30师驻西藏,共约3万人;
7、三个热带师:原四野部队,共约4.5万人。第31师驻云南,与中缅边界守备师一起,形成前轻后重的战术配置,警戒缅北地区安全;第32师驻广东;第33师驻海南。
三、陆上边界守备巡逻部队——6个师,共约10万人
边防巡逻部队应向摩步化转变,并大量配备武装直升机。
边防师编制系列:边防师——营——排(取消团连两级),每师配3~5个摩步化营、1~2个武装巡逻直升机营等。
边防师每师人数、编制及武器配备不求相同,视边境省区陆地边界线的长短、地形和气侯等因素而定,平均每个师1.6万余人。
6个边防师分别由陆上边境省中的辽宁、黑龙江、内蒙、新疆、西藏和云南6个省军区管辖。
具替分布是:第34师驻辽吉两省边界,师部在辽宁省,并兼管吉林省的边防部队;第35师驻黑省和内蒙沿江,师部在黑省并兼管内蒙地区沿江一段的边防部队;第36师驻内蒙其余边界段,师部在内蒙;第37师驻新疆,师部在南疆;第38师驻西藏,师部在西藏;第39师驻云桂两省,师部在云南省并兼管广西边防部队。
辽宁、黑龙江、内蒙、新疆、西藏和云南6个省军区为军级;其余各省军区都降为师级,除管理预备役营、部分后勤保障、各军分区和各县武装部外,不管边防部队。
四、预备役师——相当于7个师的干部编制,共约1万人
陆军师5个、海军师1个、防空师1个。每个师有5~6个干部营(架子),师建制为虚编,除战时外,平时实际上不存在师部。各营分驻不同省区,由所在的省军区管辖。
各营都有部分士兵和1个满编营的轻装备和少量重装备;各营平时负责组织训练,战时可迅速合编成整编师开赴战区。
除北京、天津、上海外,每个省驻1个陆军营,共28个营;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各驻1个海军营,训练基地可根据科目需要,就近选择海军基地,共6个营;广东、福建、浙江、上海、武汉和京津地区各驻1个防空营,共6个防空营。合计40个营。五、海军力量——岸防及海上突击部队,共约39万人
2010年后的海军逐步配备:
①3艘直升机航母(兼两栖指挥舰2~3万吨级)——2010年左右开工建造,2015年服役,1艘在舟山、1艘在汕头、1艘在榆林;
②37艘导弹驱逐舰。分别是:
旅洋c级防空型导弹驱逐舰5艘(由旅洋a放大,1.5万吨级);
旅洋b级防空型驱逐舰10艘(由旅洋a放大,1万吨级);
旅洋b级反潜型驱逐舰10艘(由旅洋a放大,1万吨级);
旅洋a级防空型舰2艘(0.8万吨级);
旅洋a级反潜型舰2艘(0.8万吨级)
现代级4艘;
旅沪旅海级4艘。
③55艘导弹护卫舰。分别是:
江海b级舰24艘:由江海a级放大、5千吨级,12艘防空型、12艘反潜型(兼扫雷);
江海a级舰4艘:3千吨级,反潜型(兼扫雷);
新小型近岸巡防护卫舰27艘:海岸巡防舰,1千吨级;
由以上江海两级舰逐步淘汰江卫及江湖护卫舰;江卫转为近岸巡防舰,未来转由全部27艘新小型护卫舰担任沿海巡防。
④12艘093型核潜艇(6千吨级);
⑤6艘094型战略核潜艇(8千吨级);
⑥近80艘常规潜艇(多数是元级);
⑦约20艘大中型补给舰;
⑧其它舰艇若干;
⑨海航13个师,各海航师计有各型飞机共1500架。
各海军基地分别配1个警卫营、1个后勤保障营、1个全空域防空营等,归基地管理。
海军编制系列:舰队兼沿海战区司令部(集团军级)——混合舰艇编队(或各类支队、支援编队,或海航师、陆战师等)——舰艇(或海航联队、航空团、陆战合成营、基地警卫营)——舰上班组(或海航中队、陆战排、警卫排)。可越级指挥。
8、海上战术突击力量①——5个远海混合舰艇编队(北海1个、东海2个、南海2个),北海混合编队作为训练编队并兼海上总预备队。
每个海上突击舰艇编队:旅洋c级1艘、旅洋b级4艘(2艘防空型、2艘反潜型)、江海b级4艘(2艘防空型、2艘反潜型)、093型潜艇1艘、元级艇3艘、大型补给舰2~4万吨级2艘。
9、海上战术突击力量②——5个远海潜艇大队(东海2个、南海3个)
每个海上战术潜艇分队:6艘元级新型潜艇。
10、海上战术突击力量③——3个海军陆战师(第40师驻浙江、第41师驻汕头、第42师驻海南)
每个海军陆战师编制:1艘直升机航母(兼两栖指挥舰)、2个两栖坦克营、2个两栖装甲营、2个两栖战车营、2个登陆舰分队、3艘基洛636型潜艇、2艘大型补给舰。
11、海上突击力量④——3个近岸机动战术地地导弹旅(配属东海舰队)
每个旅编配:导弹营3~5个(共配有东风11、15、18等改进型地地导弹300~500枚)、远程火箭炮群(营)3个、机动近低空防空导弹营1个。主要作战方向为东海。
12、海上支援力量①——5个支援舰艇编队(南海2个、东海2个、北海1个)
计有:4艘现代级(东海)、2艘旅海级(南海167,北海115)、2艘旅沪级(北海)、4艘旅洋a级(南海)、4艘江海b级(南东海各4)、4艘江海a级(北南东海各4)、5艘877和636型潜艇、10艘宋或宋改或早期元级潜艇、多艘各型补给舰。13、海上支援力量②——含9个近岸巡逻和近海支援舰艇编队。每个近岸巡逻支援舰艇大队配:3艘新小型近海巡防护卫舰、6艘新穿浪型导弹快艇、6艘新型扫雷艇、6艘新型猎潜艇、3架水上巡逻固定翼飞机、6架直九或直十反潜巡逻直升机(含舰载机),等等。由各海军基地管理和指挥。
14、海上支援力量③——9个海岸机动式反舰导弹营(分属三大舰队)
各营配各型岸基中远程巡航导弹(100~3000公里)。
15、五大战略防空区和若干基地防空区
机动式全空域弹炮混合防空营若干个,分布于:①京津地区3~5个营、②长江三角区及宁波3~5个营、③福建地区3~5个营、④珠江三角区3个营、⑤汉宜一线(含三峡)1个营;⑥海军港口基地各配1个营。战略防空区与海、空军基地防空区重叠的,基地防空营可计在战略防空营数内。各防空营归属所在的海军基地或空军基地管理。
16、海军航空兵——13个海军航空兵师(含1个训练师)
以下各航空师的主要机种团为虚编(同机种专业训练时可临时集中,下同),实际由各机种团或部分机种团混编为3~5个航空联队(团级);大队与中队两级合并为中队一级(连级),每个联队辖3~4个中队(有的是混合中队),新的中队编机数量由原来的4架扩大为12~16架(混合中队为16架、单机种中队为12架)。
海航师编制系列为:舰队——海航师部——混合航空联队兼基地警备勤务(团)——航空中队或特别分队(连或排)。混合中队为连级,一般中队和特别分队为排级。
每个师标准配置:F14机团1个(每架都可兼作指挥机)、F10-B型(B为双座)机团1个、H7机团1个、空中加油机和运输机及直升机共1个团、电子战机团1个(预警机分队YJ2000-2型飞机3~4架、电子战机6架、侦察机中队1个)、地面雷达团1个(警戒和空管)、机动式全空域弹炮混合防空营3~5个、机场机务营3~5个、机场警卫营3~5个,等等。
每个满编师计有各型飞机120架(弱编师100架、加强师有150架)。
从2010年起,采取逐步替换法,将各类苏式、FBC、F10等A型战机全部淘汰(转空军),直至最后全部用最新型的歼10和歼14战机。海航各师平时训练由舰队司令部负责组织和指挥,战时由总参统一指挥。
沿海各机场一般只驻1个混合航空联队,并附其他如机务营、雷达分队、防空营、警卫营。联队副队长兼其常驻基地主任。
常驻基地的具体分布主要有:辽东山东半岛各1个师、江苏2个师、上海及其附近1个师、浙江2个师、福建2个师、广东3个师、海南1个师。
六、空军战力——调减至21个混合航空师,约20万人
空军应调整战略方向(象陆军和随整个国防战略一样):空军的主要作战任务,应集中在重要战略区内特大城市和机场本身的防空,并兼对海军的空中支援。
在远离海岸的内陆省区不必处处都设防,反对平均分配防空军力;把沿海战略重地的空军师及沿海防空部队都移交海军,同时再进一步裁减地面防空部队,空军的地面防空应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大城市和机场基地。
因此,空军的航空师应调减至21个(含1个训练师),计各型飞机约2500架,人员共约20万人。
①减少指挥层级,撤销空军的军一级(含“指挥所”)和航空大队一级建制;大队与中队两级合并为中队一级(连级),新的中队编机数量扩大为12~16架(一般混合中队为16架、单机种中队为12架)。平时空军各师训练由空军司令部组织指挥;战时或大演,改由总参和前方指挥部直接指挥(空司协助),可以指挥到联队直至中队。
②空军实行新的编制序列:空军司令部——混合航空师——混合航空联队兼基地警备勤务部队(团)——航空中队(连或排级)。混合中队为连级;一般中队和特别分队为排级。
③每个师标准配置是7个团和1个营:2个战斗机团、1个轰炸机团、空中运输和加油以及直升机共1个团、1个电子战团、1个地面雷达团(警戒和空管)、3~5个机务(含警卫)团、3~5个机动式全空域弹炮混合防空营,等等。机种的团编制多数为虚编,实际由各机种团或部分机种团混编为航空联队(团级)。
每个师标准配置是3~5个联队(联队副队长兼其常驻基地主任);每个联队配3个中队。每个满编师配各类型飞机120架(弱编师100架、加强师150架)。
在威胁大的战备方向上,如东部各联队的中队和战机数,应满编甚至加强,但不配预警机(由海航提供);中部空军的5个战略预备师,每个师必须要有4个联队、2架预警机,且各联队应满编;配西部的新疆、西藏两区所驻各联队也可弱编,预警即可配也可不配或缓配。
④调整空军和海航的战备管辖区,并将所有沿海的空军师改编为海航师,连同其空域管制和空防部队一起,移交给三大舰队。在此前提下,空军师再适当精简,把现有的44个师调出和精减至21个,员额由近35万调减到大约20万。
空军21个师驻地的具体分布主要是:陕西1个师(临潼武功等机场,为保密计,其他省机场略)、甘肃重庆云南广西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河南9省各1个师、山东中西部1个师、东北(沈阳以北)1个师、山西和张家口1个师、河北中南部1个师、天津唐山山海关1个师、新疆3个师、西藏3个师。
每个师的师部就是防空指挥所。空军现有的各军用机场,大多数都予以保留,非常驻机场留有地勤人员,可作基地和转场训练用。各机场一般只驻1个混合航空联队,并附其他如机务营、雷达分队、防空营、警卫排等。各混合航空联队常驻基地的主任,由所驻联队副主任兼任。
分驻陕西、重庆、甘肃、湖北、河南的5个师作空军的战略总预备队;临近沿海省区各省的空军师,兼有支援海军的任务。
⑤每个空军师的具体配置(标准):
首先全部淘汰所有的J6、H5、Q5和轰侦五型、轰侦五型、直8几以下型机;5~10年内逐步淘汰所有的J7、J8、H6(U型除外)机。基本实现机型的三代以上化。
在2010年后的前几年各师配:J7或FC机团1个、J11(Su27)机团1个、轰6D团1个,其它如上。
2020年各师逐步达到:F10或FC机团1个、F14或Su27~37型机团1个、轰7或FBC-2团1个,其它如上。
七、战略导弹部队——直属军委,共约1万人
17、陆上战略导弹部队——3个陆基机动战略导弹营,3个营轮流执行战备值班。战略导弹部队不设旅部,旅长随其中1个营轮流兼任,负责平时训练;战时,各营由军委直接指挥;各营含配1个机动式近低空弹炮混合防空连。另有固定导弹基地若干。
18、海上战略导弹部队—3个海上战略核潜艇分队(营),分布于沿海海军基地。每个战略核潜艇编队:094型战略核潜艇2艘、093型攻击型核潜艇2艘。保持一个在战位区值班、1个往返战位区与基地途中、1个在基地整修。各分队(营)由军委直接指挥。
19、空军战略部队——3个战略轰炸机分队(营)。各分队(营)由军委直接指挥。
20、天军和卫星发射监测系统(含基地防空)。
八、武警部队——共约20万人
21、武装特警部队:共约18万人。
各部队都由驻地政府和上级武警双重指挥,各部也可互相配合并互相指挥。
武装特警应向机步化、重装型转变。并大量配备武装直升机。
①全国2016个县市各配1个武警中队(排级),由1个特警分队(含警卫,2~3个班)和1~2个消防分队组成。临海县市,其中队的约一半改为海岸警备救援分队。
各县市共约10万人。
②全国332个地级行政中心设驻武警支队(营级),支队除管理各县市武警外,还有直属大队(排级)。直属大队配有:2个机步特警分队(含警卫,每个分队2~3个班)和1~3个消防分队。临海地市,其大队直属部队的约一半改为海岸警备和救援分队(2个班)。各地市共约4万人。
③全国除新疆外的30个省区市驻武警总队(师级),除管理省内各地武警外,总队还有1个直属支队(营级)。北京总队另外特配1个直属警卫支队(营级),约3000人,负责除中南海以外的重要部门和除中央常委以外的中央领导人的安全。每直属支队配:3~5个机步特警大队(大队为排级,每个大队5~6个班)、1个装甲突击大队(2~4个班)、1个直升机大队(2~4个班)、1个警卫大队(相当于10~15个班)、1个消防大队(5~10个分队)。北京总队特配1个直属警卫支队(相当于20个大队)。每个直属支队约700~1200人。
30个省区市共约2.8万人。
④在新疆的北疆地区驻武警总队(师级),总队直属部队配3个特别支队、1个警卫大队和1个消防大队。每个支队即1个加强营,配:7个机步特警大队(大队为排级,每大队6个班)、3个装甲突击大队(每个大队4个班)、3个直升机突击大队(每个大队4个班)。1个支队在伊犁,2个支队在乌市。
共约0.45万人。
⑤在新疆的南疆地区驻武警总队(师级),总队直属部队配5个特别支队、1个警卫大队和1个消防大队。1个支队在和田、1个支队在阿克苏、3个支队在喀什附近、总队本部在喀什。各支队或大队由驻地政府和上级武警双重指挥。
共约0.7万人。
⑥可可西里地区派驻1个独立特警支队(营级),配3个机步突击大队(每个大队6个班)、1个装甲突击大队(4个班)、1个直升机大队(4个班),驻新疆、西藏和清海三省区交界的可可西里地区,保护该地区的生态环境和青藏线的安全,直属武警总部。
共约0.05万人。
22、水电、森林和黄金武警部队:共约2万人。
九、军委总部、军区军分区武装部系统和军队院校等——共约20万人
23、总部和院校共约10万人;
24、省军区军分区和县级武装部系统,共约1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