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传媒散布消息,说什么中国将可能引进法国“阵风”战斗机取代“歼-10”战斗机。甚至更绘声绘色地“透露”:已有一批王牌飞行员在试飞“阵风”之后上书中央军委,要求停止“歼-10”并直接引进法国“阵风”战机;
看了这则消息我很吃惊,这倒不是因为“歼-10”被中止,而是被《汉和防务评论》严重缺乏军事素养、或者说是严重偏离常识的言语所震惊。
首先,“阵风”与“歼-10”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机种,根本不存在彼此取代的说法;如果一定要说取代,说“阵风”取代“SU30”倒还有一点可能。
中国的“歼-10”与美国F16一样,是一种轻型多功能战机。这种轻型战机是军事大国“轻重搭配”军事思想的产物:即以性能全面、造价高昂但数量相对较少的重型战斗机与性能较次、成体较低但数量众多的轻型战斗机协同部署。这种“重轻搭配”模式既能保证空军质量又能维持必要数量,可以让军费发挥最佳的效益;正是基于“重轻搭配”原则,美国空军在装备几百架F15重型战斗机的同时又装备了上千架F16轻型战斗机。F15虽然实力超群但其5000万美元的造价也着实巨大,日常维护与使用成本也很高昂,即便是美国也没有实力而且也没有必要装备上千架F15。相形之下F16单价较低、使用维护也较便宜,大量部署可以为财力所接受的。 实战使用时,F15重型战斗机可以有效地夺取制空权,在此基础上大量F16的辅助攻击将可以取得更好的战役与战略打击效果;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当年美国参与“轻型多用途战斗机”竞争的有二种机型。一种是YF16,也就是后来中标并投入生产的F16战斗机。另一种机型是YF17,也就是后来美国海军的F/A-18“大黄蜂”战斗机。美国空军为什么没有选择YF17(也就是F/A-18)呢?按理说双发型YF17在航程、截弹量、超视空战能力等一系列关键指标上要超过YF16!原因就是在于YF17的性能要明显超过YF16,招致其在重量、造价上也超过YF16!此时选择YF17就会与“重轻搭配”原则相矛盾:F15与F17在功能上将存在着极大的重叠、而且造价与部署费用也接近。这样“重轻搭配”就完全没有意义,还不如完全部署F15或者完全部署F17! 因此,美国空军放弃双发中型机F17转而选择性能相对较低的F16是必然的;MD公司当年竟搞出双发YF17去参与竞争是完全是没有领会美国空军“重轻搭配”的精神实质。所幸后来YF17被美国海军相中,成了航母的主力舰载机,MD公司才侥幸避免因决策失误所导致的惨重损失。
中国空军现在“SU――27/30+歼10”模式也是借签了美国空军“重轻搭配”的精神。SU-27/30性能卓越超群,但是由于是双发重型机它的单价与使用成本也是很高昂,中国不可能大规模部署。因此发展歼10轻型多用途战斗机进行补充,使之与SU――27/30形成高低搭配也就是理所当然的选择;现在有传言说中国正在发展J10的双发后继型号,如果这个项目确实存在的话,那其目的绝对不是为了取代单发J10与SU-27/30或其后继重型机形成搭配组合,因为这种组合模式不是“重轻搭配”,而是“重型+中型”组合;“重型+中型”就如“F15重型机+F18中型机”模式,这种组合不仅在功能上存在着极大的重合,而且在费用上也存在着极大的浪费,无论是理论还是实际都是不可能的;中国如果发展中型双发J10后继机,那将是以海军或海军舰载机为应用方向,而不可能取代在空军服役的轻型多力能战机歼10。
法国的“阵风”战斗机是中型(偏重)多用途战斗机。法国是中等军事强国,其国力决定了它不可能象俄、美这样的一流军事强国那样以“重轻搭配”为原则大量部署重型战斗机和轻型战斗机。法国的国情需要其战斗机要尽可能做到“一机多用”:既要尽可能性象重型机那样有大的航程与截弹量,又要尽可能象轻型机那样灵活适于近距格斗并尽量降低成本;为了达成当然这种“一机多能”,发展思路就是以双发中型机为基础发展多功能战斗机,当然为了兼顾多样化这种飞机只能算是“二拨浪”,其最大性能自然比不上重型机,其灵活与成本也不能与真正的轻型机相比;“阵风”就是这种“二拨浪”的典型:虽然这是中型机,但最大的载弹量可达9吨,最大作战半径达1800公里,与SU27/F15单座型号相近,当然造价与它们相同甚至比SU27更高。同时由于“阵风”空重只有9吨左右,比SU27空重低一半,所以其近距离格斗性能也不错;目前,与“阵风”性能最为接近的是美国的F/A-18E/F“超黄蜂”中型战斗机,二者无论是在发动机还是在别的主要指标上都很接近。
综合上述信息,我们可以肯定:法国“阵风”战斗机与歼10根本不是一个档次上的飞机;J10是根据“重轻搭配”原则发展的轻型多用途战斗机,而“阵风”则是根据“一机多用”原则发展的中型(偏重)多用途战斗,阵风可以对J10形成优势,但对SU27最新改良版则无法形成绝对的优势;在中国已经大量引进SU27系列情况下,中国根本不可能大量引进“阵风”中型战机,因为这只能与现有重型机形成“重中搭配”,不仅在功能上存在重复,在资金上也存着极大的浪费。毕竟“阵风”单价在6000万美元之上,比SU30的4000万美元要昂贵的多。
其次:战机的装备与否并不完全取决于性能。
“汉和”胡诌什么“如果‘阵风’算跑车的话,歼-10最多算三轮车”,以此表明歼10很差不值得发展。请注意:美国现在有一种强烈的意见要求停止发展F22,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美国正在发展F/A-18E/F、JSF、F22三种军机,而国防军费只能支持二种机型,三者必要放弃一个。为什么美国有人强烈要求放弃F22却没有人要求砍掉 F/A-18E/F?F/A-18E/F与F22相比那简直就是自行车与跑车的关系!因为战机的选择先进性不是唯一的标准,在JSF摧毁敌方防空系统后,非隐形的F/A-18E/F也同样可以大显身手;同理,如果中国能有一定数量的全隐形战机先消灭敌方空防系统,则大量非隐形的歼10也能发挥强大的威力,而“阵风”战机则是一种采用有限隐形设计的非隐形飞机,大量取代歼10没有意义,更不能担当全隐形飞机的重任。
再则:在中国飞行员根本没有向军委建议停止发展某种飞机的权利与义务。
“汉和”说什么“有一批王牌飞行员日前集体上书中央军委,要求停止歼-10的研制和生产,直接引进“阵风”在国内生产。”这是对中国国情常识的严重无知!就飞行员而言,其任务就是向有关部门陈述某型机或者某些战机的操作与使用性能,至于是否要停止发展则要涉及多方面因素,而这些不是飞行员所能知道、所要知道的;而且在中国,军人只能逐级上报意见,飞行员根本不可能越级直接将意见上报到军委。
此外还有很多问题,如政治因素、国家安全 、国防工业等就不一细述。也就是说:一个项目的上马或下马与否,其基本性能虽重要但也只是决定因素之一,但并不是唯一的因素。歼10由于其性能所限虽不会大量的部署,但出于基本安全需要及国防工业的拉动仍会被量产;这与美国在发展隐形战机JSF、F22的同时仍全力发展非隐形战机F/A-18E/F是相似的道理。
这些就足以说明:《汉和评论》所谓“阵风将取代歼10”的传闻纯系笑谈。
虽然现在SU-27/30早期型号较弱,但经过相近控阵升级及列新武备,其总体性能将优于;“阵风”中型机
SU30MKK主要数据:
乘员: 2人,装备了K-36型弹射座椅。座舱装备了新型彩色液晶显示系统
引擎: 两台AL-31F 涡轮风扇发动机, 单台推力12500千克
翼展: 14.7 米
机长: 21.94 米
机高: 6.84 米
机重: 38000千克(最大起飞重量)
升限: 18600 米
速度: 2,500 千米/时
航程: 4,000 公里(不空中加油)/5200千米(一次加油)/7000千米(二次加油)
最大过载:9G
武备: 一台GSh-30-1 30mm 机炮150发炮弹,十二个外挂点(8000千克),包括空空导弹R-27/R-73,空地导弹Kh-29T/Kh-31P/Kh-59M, 炸弹,火箭,副油箱,和电子战舱。
电子设备:经过改进的H001M多普勒机载雷达,具有地形跟踪和回避能力,在目标探测距离、扫描区域、抗干扰能力、对主动半主动雷达制导导弹的引导方面都有较大优势。该机还采用了新的信息处理技术、新一代计算机和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