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一个消遁的少年
张北川
春节长假期间,想起许许多多因性取向被歧视而遭遇痛苦者与我联系的经历,我估测小L或许会像绝大多数人一样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当时,我整理与小L有关的文字,于是拟了一个文题“L:放逐,现身,消遁;那一双双眼睛的神情”。如今已是三月中旬,我失去与小L的联系已近半个月。
二月间,我收到小L数封邮件。以下是其中段落。
我是不会再回家乡了。尽管我很想家和学校,但他们已不属于我。我想从新开始自己的生活,从新建立生活圈子。只要我满16岁就可以办身份证了。有了身份证,以后我的路就会好走些。我相信自己很快就能站起来。
昨晚我问房东的父亲:家是什么?一个人的责任是什么?他对我说:其实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家,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谁也不欠谁,谁对谁都没有责任,只是有的人愿意承担得多,有的人愿意承担得少。我不太理解他的话,但他的话让我知道,我应该独立,应该对自己负责,没必要再怀恨自己的家人、同学和老师,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他们不理解我是他们的事,我不必放在心上。我不会就这样浪费青春的。现在社会上机会很多,做同一件事,可以用很多方式来完成。您放心吧,我会好好把握的。
刚才我看了您的博客。有很多关于我的评论:有愿意收养我的,有愿意提供金钱物质帮助的,有同情我的,有咒骂我的,有怀疑我的(还说出了疑点),有说我炒作的,有讽刺我的,有……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好。我不需要物质和金钱上的帮助,只需要精神上的鼓励与支持。我没有炒作。我每次上网只交2元。房租也是经常拖欠,现在才不租了,住店里。DVD我是在早餐店那里看的。说实话,我有些后悔公开这些事。张伯伯,如果您博客上的这些信件能够抹掉,就麻烦您把这些信件抹去吧。
我很多天没上网了,很抱歉让您担心了。我很高兴老家媒体能够关注我[注:指《南国今报》。该报记者曾给我信,表示对L的关注],也很高兴有那么多人愿对我提供帮助。但我还是担心,我不想让媒体太关注我,更怕上报纸或电视,不想接受别人帮助。因为他们都会认识我的,我怕事情传开,到那时真不知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以前的事我怕透了,我只想平静生活。有大家支持我已经很满足了,真的。我会很坚强地生活的,相信我,张伯伯。虽然情况不很乐观,但我会努力。有这么多人支持我鼓励我,我已不再是以前那个懦弱的小男孩了。我相信自己能行。谢谢您,如果没有您的帮助,我可能早已不在了。我一定找个时间去看您,不然我一辈子会内疚的。
您这么辛苦为我寻找帮助,现在机会来了,我却又拒绝,不知道您会不会感觉自己白白努力一场?真的很对不起,我是真怕。[注:我信中向L谈到一些人士愿意帮助他的方式,此处是他的回答]
不管情况怎样,我都会联系您的。只是有时比较忙或者经济困难上不了网,您放心吧。您不用太担心,我会照顾自己的。
我不是不需要帮助,而是怕被帮助。自从我的事在网上公开后,我觉得压力很大,如果房东没有介绍这份工作给我,我肯定会接受外人帮助(是出于无奈的选择)。现在我的心情没有以前那么乱了,但我不会得过且过。适当的时候,我会考虑接受某些帮助的。
张伯伯,我不清楚您问我要房东详细地址有何用意,我隐约感到您在怀疑我。[注:由于广东、广西等地人士希望直接帮助L,我向他索取准确地址]我不怪您,因为我的一举一动都不符合逻辑,网评上也这么说。当初我写信给您,确实很需要帮助。那时我的情况很糟糕,再就是想诉说内心的苦闷、彷徨和无奈。我现在的情况比以前有了些改善,(只是没有身份证)我觉得没有必要再麻烦别人。我需要的帮助是大家更多的支持与鼓励,而不是物质上的供给,特别是现金我更不敢接受。如果硬是要我接受别人的帮助来化解这些怀疑和顾虑,那我会选择合适我的帮助。我同意在网上公开我的事,是希望能够通过此事呼吁社会,不要让悲剧重演。张伯伯,我说的每一句话都出自良心。别人怀疑,我不管。要是您,就太让我心寒了。您为我的事费了不少心,可能也承受着某些压力。在此我衷心对您说声谢谢,同时向您道声对不起。张伯伯,我不同意您把电话给别人,因为电话不是我的,如果经常有人打电话来找我,会给房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个电话是他的私人手机[注:为便于关爱L的人士联系,此前我去信询问他可否把房东的电话转给合适人士,此处是答复]。
房东还不知道我的身份,我只对他说我是从孤儿院出来的。他们一家都是好人,特别是他父母,对我很好。我这样瞒他们,不知道您会不会怪我。张伯伯,刚才我又看了一下网上的评论,许多热心人士对我非常关心。在此,我谢谢他们,谢谢。另外,我祝所有人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我如果要读书的话,也要到明年办完身份证再读,因为我想在社会上锻炼一年,一年时间应该不会耽误我的。
我感觉这件事好像越闹越大,心里特慌。到时候他们查到学校,再查到老师,又找到我父母,我连想都不敢想。(注:此前L已告知我了他家乡所在的村落名、收留他的房东具体所在地和人名。由于特殊事由,我询问他曾就读的中学的名字。这是他的回复)
二月至今,我收到数百封信。这些有慈悲之心的人士,不仅来自祖国大陆,还来自台湾,来自东南亚,来自遥远的大洋彼岸……人们对小L或是鼓励,或是直接承诺提供某种帮助。
经过落实,我确定协助L继续上学(有位教师一再承诺帮助L,并寄我了他的多种身份证明),还为L找到能够给他持续资助的与我相识的人士(他已经资助数位贫困大学生一段时间)。然而,L却消失了。
约十天前,费了一些周折,我打电话找到曾收留L的房东。以下是他的一些话:
“(L)是个约16岁的孩子,很懂事,干活也勤快。在店里刚开始干活时挺快乐,春节期间带他出去玩,他很开心。但回来不久,他心情变了。小孩只讲自己是孤儿院跑出来的,像有些秘密,怪怪的。他已离开四五天,没讲自己要去哪里。”
我想,这些话可以解开一些疑惑。此外,我通过另外的途径知道了小L说的他家乡所在的那个小村落的确存在。
读网评或留言等,我注意到有些人士不相信十五六岁的孩子能够知道自己是“同性恋”。他们使我想到我国大众一般性科学常识的匮乏。什么年龄能够知道异性在吸引自己或由于异性的吸引出现有关行为,同样的年龄和相应的事情就也能发生在同性之间。因为性科学教育的严重落后,国内已经有十岁多些的男孩对女孩实施性侵犯的个案,一些地方不止一次有12岁女孩因自愿的性行为最终流产的报道。这类事例反映出同性爱关系一样可以在类似年龄出现。二月间我收到的信中,有位来信人是12岁男孩的母亲,她是看见儿子与同龄男孩有特殊“亲密行为”备感焦虑而来信的。我还收到一位年仅13岁就确认自己是同性爱的男孩的信……
江南二月,草长莺飞,杂树生花。正是一年好时节。小L却一个人消失了。
“……宽容,在任何地方都是经过文明薰陶的理智之果。”(伏尔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