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滚石歌手梁静茹在个唱上翻唱《两只蝴蝶》引发的争议,越来越受媒体关注。该歌曲著作权方鸟人公司总裁周亚平表示,这首歌曲并未授权给音著协,因此梁静茹方从音著协处获得的演出权无效。鸟人公司对此梁静茹在商演上翻唱《两只蝴蝶》的行为“很生气”。除了梁静茹,似乎翻唱过和想翻唱《两只蝴蝶》的歌手还真不少,为什么他们都要翻唱《两只蝴蝶》呢?
我曾经帮人策划过演唱会,几乎歌手与主办方都明白这个道理:在演唱会上“入乡随俗”,选一首当地流行的歌曲,可以迅速拉近与歌迷的距离。甚至当原创曲目不多或是影响力不理想时,翻唱一首大家耳熟能详的歌曲也是不错的选择。1998年,张惠妹曾经一张翻唱专辑的数量,在演唱会上大打翻唱牌,借次此来弥补只出过两张原创专辑、曲目不多的被动局面。如果能在个唱中为翻唱作品加入了一些创新元素就更好了,比如改成一个令观众耳目一新的新版本,甚至有些颠覆性的创意都没有关系,还可以得到意想不到的现场效果。不少著名实力歌手都擅长此道,对这种“借力打力”乐此不疲。
走红了多半年的《两只蝴蝶》,有着不可估量的群众基础的确是个奇迹,甚至到现在都没有显示出颓势,造成歌手争相翻唱也就不难解释了。只是没有想到鸟人公司在这个时候出手,维权当然紧迫,但另一个直接的原因或许与庞龙正在宣传新专辑《你是我的玫瑰花》有关。不管是不是因为后者,但翻唱的“游戏规则”还是要遵守好。从以前常见的“唱片翻唱侵权”官司,该事件把媒体和观众带入了个“商演翻唱侵权”官司的新境遇,日后每当媒体听说歌手在商演性个唱上要“翻唱”时,也会多嘴问一句“商演上您的翻唱有著作权方许可吗?”
《两只蝴蝶》这只“馅饼”让庞龙吃了将近一年,尽管别人愿意翻唱,最近庞龙却很少主动提起它了,在“蝴蝶飞翔”之后,他更期待着“玫瑰绽放”。从酒吧里演出的翻唱歌手、乐队到“超女”,翻唱俨然是一场全民运动,平民有时唱得,明星有时却唱不得,也成了这个初秋的一个“怪现象”。
不过话说回来,无论你是多大牌的歌手(前提是大众型的),无论你口头上承认不承认,自己要是能有一首与《两只蝴蝶》影响力不相上下的原创作品,能不偷着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