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不得利用深交所证券交易信息编制指数
深交所1日修订发布了《深证成份指数系列编制方案》。深交所表示,此举意在使深证成份指数更好地配合该所的业务发展,满足指数产品的开发需要。
编制方案对深证成份指数系列的选股原则、计算方法、调整计算、维护和发布等作出了规定。深交所表示,深证成份指数系列属于该所资产,由该所发布,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负责指数编制、维护、管理和经营。深交所重申,未经该所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用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商业用途:发布、跟踪、交易该指数系列,以该指数系列为评价基准,及开发基于该指数系列的衍生产品。
此前深交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指数管理细则》,以规范该所证券指数的运作和管理。该细则适用于利用深交所证券交易信息编制的证券指数,包括深交所编制并发布的指数,深交所与指数开发机构签订指数开发合同合作编制并发布的指数,以及深交所或深交所授权的信息代理机构与指数开发机构签订指数开发合同授权编制并发布的指数。
深交所表示,未经该所或信息代理机构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深交所证券交易信息编制指数。细则明确指出,深交所指数归深交所所有,合作指数归合作双方共同所有,授权指数的权益归属由相关指数开发合同约定,未经指数所有权人同意,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使用上述指数。对于指数开发机构,细则规定应按照指数开发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期限使用深交所证券交易信息,不得将深交所证券交易信息用于其他用途或用于非法目的,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发深交所证券交易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共享、出租或转让指数开发许可证等。
细则还规定,深交所将设立指数专家委员会,负责对该所指数体系规划、指数编制方法和指数运作规则等方面进行咨询和评议。(吴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