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6月16日),ST东盛公布了收购ST潜药部分拟置出资产。不过,如果回头翻阅一下ST东盛2009年4月30日发布的一则公告就会发现,这笔交易其实发生在两年之前,是ST东盛两年前为ST潜药重组“买下的一单”。
要想弄清楚这个问题,需要把ST东盛近两年来发布的一系列公告结合起来看。在2007年7、8月间东盛集团因资金问题将重组ST潜药的“接力棒”交给中珠股份时,有一笔现金交易的“猫腻”:当时,中珠股份为收购ST潜药的股权而支付给东盛集团的第二笔钱,头一天付给东盛集团,第二天,上市公司ST东盛就以购买资产的方式将其转回到了中珠股份的口袋里。
通过记者的整理,这笔交易的基本情况已经明晰。
截至2007年年中,潜江潜药第一大股东还是东盛集团,同时,东盛集团也是ST东盛(当时称东盛科技)第一大股东。为了解决对ST东盛占款的问题,东盛集团原本打算将潜江制药以股抵债给ST东盛,但因所持股权被冻结,无奈之下,东盛集团引入了中珠股份。
2007年7月30日,东盛集团与中珠股份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按协议,中珠股份拟受让东盛集团持有的ST潜药2985万股。转让结束后,加上从西安风华受让的股权,中珠股份以3760万股,占总股本的29.97%,成为ST潜药第一大股东。当年8月17日,上述股权转让完成过户手续。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对资金安排如下:2007年7月30日,中珠股份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计2000万元;2007年8月13日,中珠股份支付第二期转让价款,计1.5亿元;在股权过户当日,中珠股份支付第三期转让价款,计10611.25万元。
虽然,东盛集团与中珠股份在随后的权益报告书中均称,双方的股权转让协议不存在补充协议的安排。但实际上,当天还签订了《关于中珠股份收购重组潜江制药补充协议》。只是这则《补充协议》2009年4月30日才“见光”,至此,公司拟出资1.5亿元购买中珠股份从“潜江制药”置换出来的等额医药资产,公司并于2007年8月14日支付中珠股份1.5亿元预付款的事实已经清楚。
于是就有了2007年8月13日,中珠股份支付第二期转让价款1.5亿元,翌日,ST东盛就以购买资产的方式将同样数额的资金“转回到”中珠股份的事情。
这样算下来,加上购买西安风华的股权,中珠股份收购潜江制药在账面上花了3.48亿元,由于ST东盛“送”上1.5亿元,实际上仅花1.9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