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廖怀凌、通讯员陈广泰报道:昨天从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获悉,2009年广东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已全面启动,除了原先的1391加全部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卫生院也将纳入网上采购,预计药品采购总额将超过250亿元。
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近日定稿。定稿明确,全省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药品阳光采购范围。据介绍,今年的方案有几大“亮点”:一是引入河南、四川、广西、云南、福建、湖北六省区价格作为确定价格的参考信息;二是引入“差比价”规则,保证同厂家不同规格之间、独家品种与其他厂家品种之间符合合理的比价关系;三是充分利用网上订单响应率等网上采购信息,纠正药品阳光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常供货行为。
之前曾发生药企恶意报低价入围挂网后又不供货或者选择性供货,导致医院断货的情况,针对这种不诚信的行为,今年的方案明确,去年网上订单否决率超过90%的品种,将不能报名参加今年的“阳光采购”;而网上订单供货响应率高于80%的品种,如果专家认可,报价又不高于广东和六省价,可以进入“直通车”。根据统计,因为网上订单供货响应率过低被拒绝报名的品种将达到几百个。
近年不少医院白蛋白等血液制品严重缺货,有医院病人家属只好到院外高价购买。对此,方案专家组成员、广药附一院陈吉生副主任指出,这与阳光采购制度无关,是因为国家发改委定价20年不变,医院亏本经营导致。据悉,人血白蛋白的国家统一定价是365元,而医院的进货价是364元,只有1元的利润空间,扣除运输、存储、药事服务等费用,实际上医院是亏本经营,厂家也因为利润太低不愿意生产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