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常胜军裁撤时,应英上海领事巴夏礼要求,又留存洋枪队千余人在上海训练。到1864年10月,李鸿章命潘鼎新将其整顿,分由余在榜管带五百余人,袁九皋管带三百余人,其余作为余丁。这两营各有原常胜军所有的开花炮、洋火箭、洋枪等武器,实际是两个洋枪炮队,井非单纯的炮队。余在榜营在1865年6月拨归鼎军节制,随同北上剿捻,不久调出,后归入盛军麾下。
其他如盛、松、勋等大枝营头,以后大多建立了自己的炮队。没有专建炮队的营头,也常在步营中间添洋炮一、二哨,虽非定制,但多被效仿采用,营制上也突破五百人,常有七、八百人之多。
剿捻以后,淮军火炮装备又有新的发展,在引入新式后膛钢炮的基础上,仿欧式的新式炮队营也相应编立,此留待后文再述。
四、洋务运动及练防各军
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以前,清军中使用的洋炮主要是依靠输入。那时输入的是前装炮,称为炸炮或开花炮。依其身管长短,分为长炸炮、短炸炮两类。长炸炮就是加农炮。其大小是按炮弹重量区分的,大的弹重百余磅以至几百磅,小的弹重几磅到十余磅。我国从英、法等国输入的有十二磅、二十四磅、三十二磅等种。十二磅以下一般用于野战,这时期野战炮的长度约为口径的十六至十八倍,火炮重量为炮弹重量的一百一十至一百五十倍,装药量为炮弹重量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附有炮架及弹药前车。其性能:进行直射时,炮弹约在300码距离上落地;如增大射角,射程可达3000-4000码,但距离这样远时,命中目标的可能性几乎是没有的;其有效射程不超过1400-1500码,即使在这个距离上,六发或八发炮弹中,也只可能有一发命中目标。二十四磅和三十二磅炮是用于攻城或装备于要塞及军舰上的重炮。一些为专门目的制造的,共长度为口径的二十二至二十五倍的炮,射程大,命中精度较好。短炸炮就是臼炮(我国当时称为田鸡炮、硼炮或冲天炮)。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跳我国仿制的短炸炮有十八磅、四十八磅、一百零八磅等种。这种炮的炮身最短,一般约为口径的六至十二倍。口径较大,一般为13英寸、15英寸或更大一些。发射时固定于45度角,用加减装药来定射程的远近,如十八磅炮用药三两多,射程达千余米,初速为200-260米/秒,弹道弯曲。一般用于攻城或装备在军舰上,也可用于野战。由于其炮身短,炮的重量较轻(十八磅炮重不过五十斤),因而运动灵便;由于其射角大,初速小,炮弹所受空气阻力不人,因而射程较远;出于其弹道弯曲,对遮蔽物后的目标及有掩盖工事具有较大助威力,这是它的优点,其缺点是命小精度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