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因为城市新居工程附近一所学校被拆除,学生分流到我校,班级人数达到70多人,最多的83人严重超出国家规定的小学45人标准。我分管学校安全,压力特别大,情绪急躁,那段时间出现连续失眠,为此自己发生突发性耳聋,听力造成终身损失70分贝。
我这样听力损失70分贝能算工伤吗?谢谢!
是否构成工伤,应当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从你目前的情况来看,属于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突发疾病导致听力下降的,应当认定构成工伤。建议你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不能认定工伤。突发性耳聋,不是爆震性耳聋。突发性耳聋是病,爆震性耳聋是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分贝,可评伤残等级7级;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分贝,可评伤残等级6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