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2010年工作中不小心伤到手指骨头(大指、食指)如果厂家不肯赔偿承担责任和损失,我该怎么办
你爸爸在工作中不小心伤到手指骨头(大指、食指),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但工伤认定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即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你爸爸自己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如果厂家不肯赔偿承担责任和损失,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