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公司工作10年,现自动辞职,未签劳动合同,我可向公司要补偿吗?有的话是怎样算?
我在一公司工作10年,现自动辞职,未签劳动合同,我可向公司要补偿吗?有的话是怎样算?
··两说着。
自己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可以得到最多12个月的双倍的工资,并视为已经建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一般是一年的双倍工资。
<a href="http://www.5xbj.com">上海劳动争议律师</a>
参考文献:http://www.5xbj.com/Html/?779.html
你想自动辞职当然行,但你的情况不应该自动辞职。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你有工资存折、工卡、出入证等可以证明你是公司员工身份的材料,就可以被劳动部门仲裁时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同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同样的权益。象你这样已经工作了十年的员工,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从2008年起,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年内有11个月应该支付给你双倍的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满一年后,你与公司就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你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才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公司不能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具备法定条件解除合同的,必须给予你劳动补偿。仅这项,最多你就可以拿到12个月工资的补偿。
你有这些利益通过争取是可以得到,为什么还要自动辞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