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住在城中村,有属于自己的地基,无钱建房,于是找到乙(乙不是该城中村人),由乙来出资建房,甲出地基,约定好建成后房子属于双方共有,现房已建好,用于出租,各人收取自己的租金。但是不知道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请专业法律人士解答。
··那只是民间私下协议,对外,没有法律效力。
因为,没有宅基地使用权,是无权建房的。对外,仍然以有使用权的人为准。
当事人之间自己履行协议,没有争议,法律也不会主动干预。 但,遇到确权、拆迁、经营纠纷等,仍然要依法办事。 不合法的私下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房屋产权属于甲方,对乙方没有保障的。最好改签或补充为借款协议等。
房屋在建设前应先申请建房许可,房子盖好后向当地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证书,对于你们双方的建房共用的约定,只对你们双方有效,一旦与第三者(比如承租人)出现纠纷,则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这种作法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宅基地的土地甲只有使用权,其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所以不是一个简单的办什么手续的问题。
具体我不懂,但是起码有三点必须要做的:房屋的产权肯定不是你的,你只是投资人.所以公正协议是必须要的.租金收入分配问题:必须要给承租人将租金交给谁.让他们也写文字性的东西并让他签字确认.还有一但发生纠纷处理结果要协商解决好.先小人后君子吗.你们这种事情一但出问题很不好解决的.所以要慎重对待,最好咨询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