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教授很喜欢把万历拿来和清朝的一些皇帝做对比。
先是祭祀天地,拿康熙和万历来对比说“祭祀天地是皇帝的头等大事。清朝 康熙皇帝 祭天时,走着到天坛,还要斋戒,以示虔诚。 万历皇帝 年纪轻轻的,既不祭天,又不祭地,更何况对待臣民呢?”
先不说万历年轻的时候,是既祭过天,也祭过地的;只是把这祭天地同对待臣民如何联系起来是否合适?
康熙祭祀天地或许很虔诚,他屠杀迫害起无辜平民来却也不手软,顺治末开端延续到他治下实行并强化了二十年多的沿海迁界,使得沿海平民流离失所,惨不忍言,无辜丧生的人数,葛剑雄主编的中国人口史清代卷里对此估计比较保守,但也达到几百万之多。三藩之乱,对四川百姓的屠杀是惊人的,此外江西百姓也被屠戮许多。康熙十八年,浏阳县知县曹鼎新说“自甲寅吴逆倡乱,……以至王师赫怒,整兵剿洗,玉石难分,老幼死于锋镝,妇子悉为俘囚,白骨遍野,民无噍类”[1]对康熙这类人的虔诚似乎不宜过度宣扬,阎教授对这种虔诚的赞扬和心仪有些不够理智!
还有其他一些上朝和接见大臣的对比“清朝皇帝每天要御门听政,就是每天要主持朝廷会议,以决重大国务问题。而 万历皇帝 竟然二十几年不理朝政,也不主持朝廷会议。”“清朝的皇帝以康熙为例,上午御门听政,下午经常是接见群臣,小到知县、知州、知府,大到巡抚、总督。 万历皇帝 是连大臣也不见,更谈不到知县、知府了。”
这种对比,我觉得并不合适。因为明代和清朝的制度就根本不同,皇帝的权力,受到的制约也都不同,比较根本不在同等条件下进行。就比如你不能拿君主立宪制下英国国王和清朝皇帝来做对比,这种比较是没有意义的。明代中晚期虽然不是西方意义下的君主立宪,但是皇帝的权力并不是如清朝那么大,则是事实!不仅国家大事上没有真正决定的权力,就是个人私事都不是能自己能完全做主的,没有足够的动力去管理朝政,也是可以想见的
明代的万历想立谁做太子都无法自己决定,而清朝会出现这种情况么?当然不会!明朝的内阁可以把皇帝的谕旨封驳打回,大臣可以用辞职来要挟皇帝,清朝有这样的情况么,当然没有!明朝的文官乃至民间的知识分子平民秀才可以控制舆论,可以群起对皇帝进行抨击,清朝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么?当然不会。
关于清代与包括明在内其他朝代制度上的不同, 国学大师 钱穆曾经做过一些论述“要说 中国历史 上真正的专制政治,清代是第二个[2]。……大学士走不进南书房,便预闻不到军国要务。皇帝重要命令直接由南书房 军机处 发出。而且可以直接发给中央乃及地方各机关各行政首长。这在明代是不可能的,是违法的。明代皇帝命令必先分别发与六部 尚书 ,这相当于今之行政院的各部部长,不过明代皇帝像是自兼了行政院长而已。明代又在每一部 尚书 之下都设有专门的咨议顾问之类,谓之六部给事中,他们有权反驳皇帝命令,只要他们不同意,可以把皇帝上谕原封退回(事实上,明代的内阁同样可以反驳皇帝的命令)。这是沿袭唐、宋旧制而来的。清代又把这封驳权取消了。而且清代皇帝命令也不必一定经过尚书。关于兵事,可以直接发送于前方统帅,不经兵部。关于财务,可以直接发送于某一地方之行政首长,不经户部。而且皇帝命令可以秘密送出,此之谓廷寄上谕,密封,由兵部加封发驿。这又是破天荒未有之创制。”[3]
“在明代以前,皇帝正式命令不公布,亦算是违法的,而且也不可能。皇帝的秘密信件,绝不算是政府的正式公文,绝不能取得政治上法理的地位。但在清代是取得了。因此我们可以说,清代政治才真是一种君主专制的政治。”[4]
“……我们从这些地方看,就可看出清制之存心。明代是特别奖励大家发言,公开发言的。也不仅明制如是,历代都如是。只有清代才不许人讲话。这成什么制度呢?”[5]
由这些论述,可见明清在政治制度上就有许多根本性的不同。如果如 黄仁宇 认为万历怠工是因为他和大臣赌气,那么满清皇帝需要这样做么?根本不需要!
双方拥有的权力都不同,怎么能放在一个平台上来比较谁勤政,谁不勤政??这样的比较是不公平的,如果把万历和明代中晚期的其他皇帝做比较,倒还有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