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两边没有禁止停车的黄线,什么颜色都没有,就是水泥路沿石,但是不远处有个从某某路段到某某路段禁止停车的标志牌。我被贴了罚单,我不知道交警这样做是否合法。而且此路段每天都停不少车,可以说只要交警想罚就可以罚,因为那个标志牌毕竟开车时不容易注意到,再说上面写着从某某路段(地名)至某某路段又有几个人能看得懂,特别是外地人。
还有就是如果不服交警判罚,我应该怎么办?谢谢各位高手给我提供法律依据,我决定和交警部门申诉到底,毕竟地方的GDP(我们是穷省穷市,据说去年我市交通违章罚款达好几个亿)的提高不能鱼肉我们普通百姓。
同情中,他们的目的就是罚款、创收,每个城市都存在这样的问题。说句心里话,虽然你打这个官司胜诉的概率很小,但我依然支持你代表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维权到底,最起码可以对公安机关起到警示的作用。
友情提示:建议你在诉讼之前,可以把你的理由梳理一下,写一份《行政复议书》先行向上级交警部门或辖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即使复议机关维持了处罚决定,最起码你可以摸摸公安机关的底,看看他们怎么说,为你行政诉讼打下基础。对了,行政复议不收费。
你说的问题带有普遍性!老百姓的说法是:这样被贴罚单增加收入是地方税收的一项收益!交警部门应该纠正的是:在不准停车的区域,用醒目的黄色线做出标示!并有警告牌等警示性提示!
有很多的地方,本来就是很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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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你不用商量,要钱不要善良!
很佩服你的权利意识,中国这样的人实在太少了。
根据你说的情形,在进行处罚之前,必须让受处罚人了解其受处罚的依据。
如果该交通路段属于依照国家交通管理法规禁止停放车辆的路段,那么对你出发是有依据的。但是处罚,就要对所有的人都处罚,人人平等啊。
另外设计的就是程序问题,你说的罚款,数额多数?单据上是否相符等问题。
你的救济方式就是上上级公安部门或者同级人们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另外这样的案件,在复议上,结果很难令你满意的话,可以最终提起行政诉讼。
首先,这种情况在每个城市都存在,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即使对罚款有异议,也必须先到银行缴纳罚款,然后才能申请行政复议。
其次,如果你行政复议,应向出具处罚通知的上级交警部门提出,理由可以为:1、行政执法违反程序。2、警示标志不够明确,无法引起行为人注意。但切记不可强调“此路段每天都停不少车,可以说只要交警想罚就可以罚”,因为别人停车是违法行为,不能因此而允许你继续违法,这是很显然的道理。如果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就可以直接到法院诉讼了,由于这类案件比较普遍,但当事人往往缺乏维权意识,因此如果走到法院,基本上还是可以胜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