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在年前的一次同事聚会上两人都喝醉了 迷迷糊糊的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我确定了恋爱关系 在一起了两个月 现在分手了 她能告我强奸罪吗
双方自愿发生的行为,不是犯罪。
··女朋友?那就不是一般关系,双方自愿或者是半推半就,不构成强奸。
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参考文献:baike.baidu.com/view/33952.htm
screen.width*0.35) this.width=screen.width*0.40"她不能告你强奸,构成强奸罪的要素有;1,违背对方意识,强行和人发生性行为的行为。2、和不到十四周岁的人发生性行为。所以你构不成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