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即使在战后初期国民政府本身的对日政策中,也并没有保留天皇制的构想。战争结束之际,国防最高委员会所审定的《处理日本问题意见书》中,针对天皇制的问题是这样表述的:“日本天皇及整个皇权制度之存废问题,在原则上依同盟国共同意见办理。先从修改其宪法入手,将天皇大权交还于日本人民,其有违反民主精神者,则应予以废除。”
中国国内一般的民意则更多的是主张废除日本天皇制。1945年8月23日,中共在《新华日报》上发表的《再论处置日本》的社论中指出:“一定要根据波茨坦联合公报的精神原则,彻底管制日本,从根剔除足以造成再一次侵略战争的政治上军事上的一切成因,粉碎一切军国主义势力,剥夺天皇的独裁权力……”在同年9月1日的另一篇社论《占领了日本之后》中,再次重申了“剥夺天皇独裁权”的主张。1947年9月23日,当时的国民参政会发表的《对日和约建议案》中明确提出:“日本天皇制度为侵略精神之所寄托,应予废除。”东亚协会认为:“天皇乃神权政治之护符,纵日本人民仍愿其存在,亦应改称国王。”于树德等13名国民党监察委员也坚持认为:“关于日本天皇制的存废问题,波茨坦宣言中虽未作明白的决定,但是所谓‘欺骗和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从事于征服世界者的权威和势力,必须永久予以排除’这明明是指日本天皇说的。天皇废除之后,凡一切暴民军阀之余孽余毒,仍须一律彻底整肃,万不可宽纵一时,遗祸后世。”褚辅成等18名时贤也提出:“天皇制是日本反动政体的结晶。天皇是日本一切反动势力之掩护物。欲求日本政治之真正民主化,必须依据波茨坦宣言‘欺骗和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权和势力,必须永久铲除’之规定,彻底废除天皇制。”
由上可知,当时中国国内各界普遍认为《波茨坦公告》虽然没有废除天皇制的明确表述,但其精神内涵则包括了废除天皇制的意思,而后来日本的天皇制之所以得以保留下来,完全是美国出于占领日本的近期和远期政治目标而做出的有违《波茨坦公告》精神的做法,这个结果与蒋介石的态度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三中国放弃占领日本领土是“攘外必先安内”的翻版
在开罗会议上,蒋介石与罗斯福就战后占领日本本土的问题也进行过非正式的交流,罗斯福当时的观点是想让中国在战后对日本的占领起主导的作用,但蒋介石表示中国难以负起如此重大的责任,将来如果必要的话,此项任务应在美国的领导下,中国适当地参与。1944年1月5日,美国驻华使馆就中国是否将派员到日本帮助恢复秩序一事问及中方,中方的答复是:蒋介石在开罗会议上已与罗斯福就此达成了共识,即战争结束后,日本人将被允许自己决定他们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