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3月9日起诉我同事借款不换,6月16开的庭,到现在没人信,我打电话问了答复是很忙,到时就找你了,我想问一下,有没有时间限定,是半年还是一年,从那天算?为啥不给我判决书?
我想问一下我3月9日起诉我同事借款不换,6月16开的庭,到现在没人信,我打电话问了答复是很忙,到时就找你了,我想问一下,有没有时间限定,是半年还是一年,从那天算?为啥不给我判决书?
这要看审判该案适用的是什么程序,民事案件一审程序中,有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之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和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本案3月9日起诉,6月16开的庭,应当是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该案。其实你现在可以回忆一下审判员在宣布适用的什么程序就清楚了。实在想不起来,你可以通过审判员的人数来确定是按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审理的,普通程序审理由三名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简易程序审理的只有一名审判员独任审理。估计该案是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至今没有收到判决书,应当属于正常,因为还在一审审限六个月时间内。
我想问一下我3月9日起诉我同事借款不换,6月16开的庭,到现在没人信,我打电话问了答复是很忙,到时就找你了,我想问一下,有没有时间限定,是半年还是一年,从那天算?为啥不给我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的民事案件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到6个月,但,需要法院院长批准 。 再长的,就要上级法院决定了。 这称为---审限。
你的情况,可能有问题,可以去法院找院长或纪检组弄个明白。也可以去检察院要求法律监督。
我想问一下我3月9日起诉我同事借款不换,6月16开的庭,到现在没人信,我打电话问了答复是很忙,到时就找你了,我想问一下,有没有时间限定,是半年还是一年,从那天算?为啥不给我判决书?
从法律上来说,法院目前还没有判决,并未超出法定的审理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普通程序的一审审期是6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再延长6个月,这样就是一年的时间了。你从3月份立案,现在才是8月31日,连半年的时间都未到呢,所以谈不上违法。
不过,既然法院在6月份开庭,至今也不算短了。你可以去法院找到主持审判的法官,一来问问至今未判的原因,二来能也起到督促的作用了。
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