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61岁在包工头潘老板的干活,买了安全保险,于2011年6月29号在一私宅砌墙时不慎从2米高处堕落,摔得颈椎骨突出,目前尚在医院治疗,老板不愿支付医药费,我该怎么办?需要做工伤鉴定?哪些政府部门负责解决?能得到怎样的赔偿?万分感谢!
你父亲今年61岁在包工头处干活,双方形成雇佣关系,工作中受伤属于人身损害,而不能界定为工伤,可以做伤残鉴定,但无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既然包工头购买了安全保险,出险后应尽快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而包工头不愿支付医药费,显然太无人性。
建议先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处罚,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包工头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的“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责任。
我父亲在建筑工地发生工伤怎么得到应有的赔偿?
只有到劳动管理部门,按劳动法办理。
1、你所谓的包工头应该是私人包工头,如果不是企业,那么你们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雇佣合同,不适用劳动法,而是适用民法
2、根据学界一致观点,超过六十岁的人一般开始享受社会保障。签订的合同一般都认定为劳务合同,即便没有享受社会保险,一般也认为是劳务合同或者雇佣合同
3、因此,你们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以雇员受害起诉,这样方便且快速
首先,对你爸爸表示同情,祝他早日康复~
61岁了。。。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承包单位构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是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待遇的。。。
既然有买安全保险,先去保险公司要求理赔。。。
超出理赔范围的部分,要求承包单位予以赔偿,承包单位根据其责任大小向你父亲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就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