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审理中,未判决,明天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将生效,那么,法官在判决时会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作为判决依据,还是旧法呢?如果判决依据旧法,不服上诉,上诉法院会以新法还是旧法裁决呢,有没有法律依据?
没有判决的,当然用新的解释。
··法律适用问题。
原则上是:已经受理的案件按照原来的法律规定处理;新立案的案件按照新法规定处理。
其实两个司法解释并没有冲突,只不是在推定和拟制方面做了更细化的规定。解释三只是对解释二的补充细化。仔细推敲会发现,解释三强调了登记的证据效力,直接将某些情形作了类似于拟制的认定。现在关键看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了。解释二的表述是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如何明确表示,登记就是表示的一种方式。
你自己在仔细想想,其实这里就是一个对证据认定的问题,如果判决依据旧法,而上诉后,实际上可以适用解释三,因为解释三是对解释二的细化,而司法解释适用于法律施行期间,你懂的
未作出判决的案子一律按照新司法解释执行,已经有案例出来了。所以上诉也应当适用新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