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以前的事情了,一年半以前的一天 在饭店喝酒 对方因我们说话声音大,而跟我们发生争执,后到派出所,验伤后警察说对方轻伤,但我们一直没有看到轻伤报告(是都不给看,还是有黑幕?)现在对方的意思也不明白 总之对方就是老让派出所给我们打电话。如果我们不和解不赔钱 会判刑吗?事情都一年半了 这是最主要的
我想知道的是,
1,这个没有期限吗 只要不和解 或者他不上诉 这事就不算完吗?都1年半以前的事情了!
2,警察只是嘴上跟我们说对方是轻伤,我们既然要承担责任,是不是警察应该很早就给我们出示对方的伤检报告?
3,最重要的是轻伤的那个人已经出国留学了,不在国内,现在警察只是咬着说对方的家长不干。
4,警察吓唬我们,说我们这个属于寻训滋事,但我知道寻训滋事是双方的,不是单方的。要那这个判刑,那双方都得判,我很怀疑对方在这个派出所里拖入了。
5,对方的伤势我们也不知道,应该是眉骨骨裂。
6,当天发生事情之后 出了饭店 到进警察局再到今天 我们一次对方的面都没见过。
7,如果一年半之后上诉,是不是应该重新鉴定伤情?
如果构成轻伤,追诉时效是五年,时效没过
但没有鉴定,就不能定位轻伤,作为普通治安案件的,派出所最多罚款拘留,至于民事赔偿,公安机关只能调解,你告诉派出所不接受民事调解,让对方到法院起诉,对方出国对你有好处,没法做鉴定,起诉也麻烦。对方是在故意找你麻烦哦
··有点敲诈勒索的嫌疑。
既然已经报警,警方没有正式的动作,只是个别人骚扰,不用理他。 即便是进入了司法程序,也可以对鉴定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防止受不白之冤。
如果不到刑法规定的轻伤级别,不够刑事犯罪标准,轻伤一下,起诉也只是在一年内,看来过期了,故,有点诈你的嫌疑。可以置若罔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