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已过世3年,母亲要把财产留给小女儿,大女儿没份。父亲写了张遗嘱要给男外甥(小女儿的儿子)遗嘱上没有落款人和时间,没有见证人,等于说这张遗嘱无效,父亲一套公房,母亲有一套公房,母亲要把2套全部给小女儿,这2套房子均无房产证,如果现在打官司胜算的把握最理想的状态能拿到百分之多少。
··“父亲一套公房,母亲有一套公房,母亲要把2套全部给小女儿,这2套房子均无房产证”,这种情况,房产权属于公家(单位),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立遗嘱进行处分。
公房使用权贵单位调整,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居住,并有权享受房改,其他人无份。
一半一半吧,太难说了,可能要多些资料,比如购入时的一些资料等等。
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需要有见证人,书面遗嘱不需要有见证人。书面遗嘱不因没有见证人而无效。
能拿到多少财产,得看大女儿对老人是否尽孝,小女儿是否有不孝敬老人或者虐待老人的情况,大女儿的生活是不是困难等等。因为有遗嘱,只要遗嘱是有效地,法院一般会按照遗嘱来判;除非大女儿能证明老人写的这份遗嘱不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在受胁迫或者别的不适宜的情况下写的,撤销遗嘱。建议你们请个律师。
遗嘱上既然没有落款人就不能算数。[父亲一套公房,母亲有一套公房],母亲的母亲有自己的权利送给谁。父亲的公房的使用权由母女三人平均拥有。争它干什么,只是公房有什么用,又不能变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