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生前把存折交给我,说是留给我以后用的,但是我一直都没有更名,等姥姥去世之后我才把钱取出来,后老爷以及后老爷家人调查知道后就不同意了,我应该如何处理?
如果说存款归你,则属于遗嘱,按你介绍,不存在遗嘱,则此存款是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当然由于你曾经垫付有关费用,则这些费用可从存款中支取。
··如果是你姥姥个人的财产生前赠与给你(交付了存折),你需要举证证明,否则,你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进入遗产继承程序处理。 你可以收集证据,静等他们打官司就是了。他们不打官司,无法强行从你手里夺钱。
问题是你怎么把钱取出来的,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你是凭密码取得,否则没有遗嘱公证,你是拿不到钱的。那密码一般来说是你姥姥告诉你的,交付存折并告诉你密码,可以算是你姥姥对你的赠与,不用担心,让他们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