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离异后又交一个男朋友,一直同居没有结婚,期间女友购一处贷款房,交房订金一万元时是女方出钱男签的名字,结果交房子首付时接待小姐说只能写成男方的名字,于是女方没有办法,让男方出了一份协议,证明因为女方没有贷款条件,因此借男方名议贷款买房。房款均为女方所出,男方对此房没有使用权一类。并签字按了手印。一次生气时撕毁了十半,现留存。现在两人想分手,女方想让房子过户过来。男方让女方给他出一笔钱才肯过户。
现在这种情况女方能要回房子吗,房子总价二十五万左右,还差二三万贷款未还。
如果协议仍存在,则按协议约定执行,否则房产按登记属于男方财产。双方没有婚姻关系,同居期间所得不属共同财产。
据你所说,可以的。把协议粘贴好做为证据提交。如果男方有异议的话,就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你好!
对方显然是讹诈!
你们之间的协议当然是有效的!
能够协商处理的话,建议尽快,丝毫必要拖延--防止夜长梦多啊!
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
温馨提醒:
在保持好那一份协议的前提下,其尽快收集其它辅助证据--比如房子还款的相关材料,房贷资金实际(来源)往来的证据!
在诉讼阶段,如果对方说房子是他购买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关房贷资金来源证据--这是最后的杀手锏!
协议有效,但是可能处理的时候不能如你所愿,因为房产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为准,或许你能拿到的只有钱。毕竟现在的房价比较高。我想对方也是想要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