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朋友的孩子被刑事拘留,面临检察院提起公诉,一个律师认为,此后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法院上,检察院没有什么可做的工作,另一个律师认为,检察院的公诉书的制作内容很关键,应该做些工作,尽量为孩子争取缓刑或减轻处罚的机会,两个律师都有检察院的背景,我想请其中一个,怎么取舍?另外想问一下如果已有一个律师,再请了一个,头一个律师会不高兴吗?除了费钱以外对案子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请律师即有经验的司法人员回答,别人不要猜测
好,那我就以一个业内人士的身份来告诉你:两个人说的都有一定道理但也都有些偏颇,其实,两个人的观点完全可以综合起来,两者并不矛盾:
1、法院是非常重要的,工作的重点应该放在法院。这个观点是正确的,因为是法院最后来决定被告人最终的刑罚结果。
2、法院重要并不是说检察院的起诉内容就没有意义。如果在检察院的起诉书中,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认定比较有利,那么,不是为在法院判决中的从轻发落奠定基础了吗?
3、经过上述的分析,你应该可以看出:法院非常重要,但并非检察院的起诉内容对被告人没有意义。两者完全可以兼顾。明白了以上的意思,你就可以考虑如何委托辩护律师了。
4、如果你已经委托了一个律师再委托一个,先者有一些感觉是可能的,但并非不可调和。巧说一些,多作一些说明,请其予以谅解,是完全可以相容的。
5、“主要是想做法院的,有检察院背景但不知何故不愿意做,想做检察院的没有法院的背景,所以朋友想两个律师都请”----如你所言,好办!分阶段委托,在检察院提起公诉前,先委托一位有检察院背景的。到了法院之后,再重新委托另一个,这样不就两全其美了?既不得罪任何一个,还又节约了委托费用。另外,如果前一个律师在前一个环节表现优秀,你还可以继续委托嘛。
6、其实,取舍律师,最重要的还是应该在律师的“硬功”上多考虑、考察一些。即:律师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不知道楼主是否以为然。
非一般人的回答很中肯 检察工作时内功 内功好的可免予起诉 不是重犯的话 建议你跟我联系一下 我页面上有联系方式
实际上,只要做好一方的工作就行,不管是检察院还是法院,有相当的关系,只要不是重案,都好解决,没必要两头一起来,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