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原告要涉及一起诉讼,如果我感觉法官受到被告打点的情况下,我可不可以在开庭时提出撤诉?这样是不是被告这次就白打点法官了?如果我隔一段时间再次起诉,是不是就不会是这同一个法官了?
我作为原告要涉及一起诉讼,如果我感觉法官受到被告打点的情况下,我可不可以在开庭时提出撤诉?这样是不是被告这次就白打点法官了?如果我隔一段时间再次起诉,是不是就不会是这同一个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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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有证据认为法官有问题,你可以提出回避。该法官如果被决定回避,则他不能对你案子进行审理。参考一下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2、你撤诉是你的权利,但撤诉后再次提起诉讼是否还是由这个法官审理是没有确定性的。法律并没有规定不能由他审理。
只要案件没有宣判(原告或被告没有拿到书面的判决书),原告方随时可以撤诉。
如果撤诉,诉讼费只能退还50%。
再次起诉时,审判案件的人员由法院重新指定,不一定是此次的法官,但也有可能是。
只要案件还没有宣判(原告或被告没有拿到书面的判决书),原告方随时可以撤诉。
再次起诉时,审判案件的人员由法院重新指定,不一定是此次的法官,但也有可能是。
案件没宣判,原告可以提出撤诉,不过我劝你,如果仅是这个理由,大可不必,官司打的是证据,如果可以凭法官打点就能打赢官司,你再撤,再起诉,只会浪费自己时间和金钱,搞不好会引起法官的反感,你再起诉,也是他庭里的同事,如果知道这个理由,你想过后果吗?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法官与对方有关系,可以提出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