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遇到一个问题,是这样的:
我帮一个客户装修房屋,包工包料,在装修即将完工时,免漆门出现质量现象,我和客户和供应商商量在免费为客户换货安装,但是现在客户不同意,并且所有经费都拒绝支付,在开工之前我和客户建立了一个简单的合约,我和供应商,客户三方协商未果,就请工商局调解但是客户依旧拒绝支付现金,所以我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这位客户解决问题。
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客户有退休工资,现住房也是由本人购买支付。但是客户本人在与他丈夫离婚后受到一点刺激,所以我担心起诉后是不是有 如本人属于非正常行为能力而认为之前签订的简单协议无效而致使拒绝支付等理由呢?
希望大家能够给予帮助,谢谢。。。
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客户有退休工资,现住房也是由本人购买支付。但是客户本人在与他丈夫离婚后受到一点刺激,所以我担心起诉后是不是有 如本人属于非正常行为能力而认为之前签订的简单协议无效而致使拒绝支付等理由呢?
··这,不要紧。 精神失常的人,有监护人监护,可以依法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行为。
关键是她签订合同时是否正常,若正常,则合同有效,其应该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