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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在上下班途中出了交通事故!最后通过法院到鉴定伤残机构评了10级伤残!判决还没下来 基本能够得到对方赔偿,因为亲戚在国营单位上班!单位也正在办理工伤!基本办完了 说要去鉴定评残 过几天就去 鉴定下来还要有意外保险赔偿 这样当然是最好 可是已经通过法院鉴定过了 不知道这个鉴定和工伤的有没有冲突?可否得到双份赔偿?请教各位了!
在上下班途中出了交通事故!通过法院到鉴定伤残机构评了10级伤残!这个是最低级别的伤残等级,判决对方赔偿是很正常的,这个和工伤补助不产生冲突,
鉴定下来还要有意外保险赔偿 ,这个是保险部门的赔偿,和交通赔偿、工伤补助也不发生冲突。
如果工伤鉴定评残评不上 ,单位也应当在治疗上给于适当报销,这个看单位的具体规定和经济情况等而定,在上下班路线途中因交通意外负伤,只要不是主观故意或者违反交通规则都属于工伤范畴。
十级伤残单位每个月在薪水上要给与适当的上调,另外,在退休、下岗等情况上也必须给于适当的照顾。
1.鉴定和工伤有关系,但不是冲突关系。鉴定是确定工伤程度和赔偿金、补偿金金额的依据,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详细规定,可以参考;
2.可以得到双份赔偿,既得到工伤保险的赔偿和肇事车辆的赔偿,两者无排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