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王某,男,43岁。王某于某日借宿李某家中,次日傍晚17时许,王某携带两杯“珍珠奶茶”至李某的住处,趁李不备,在其中一杯奶茶中放入三粒“安定”药片后给李喝,李喝了奶茶昏睡后,王即从李的住处劫得人民币19000余元后逃逸。
问: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那么构成何罪?请说明理由。
5、孙某,男,54岁。某年11月19日18时许,孙某在家中制作鸡爪时,加入了过量食品着色剂。被告人孙某之妻于次日在市场上销售时,将1.1市斤鸡爪销售给了某村段某,段某将所购鸡爪带回家中与妻子及孙女段某某共同食用。食后,三人均出现不同程度的食物中毒症状。段某夫妇经抢救后脱险,段某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问: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那么构成何罪?请说明理由。
6、陈某,女,20岁。陈某与同校学生许某、蔡某、张某一同租住在某室。某年9月21日中午,陈某误将自己于同年7月注入灭鼠药液用于灭鼠的一包麦片放置于租住宿舍的桌上。9月23日下午5时30分左右,与其同住的许某、蔡某、张某放学后返回住处。三人将仍放置于桌上的该包麦片冲泡饮用。饮完后,三人一同上街吃饭。途中,许某、蔡某因麦片所含毒性发作而先后倒地。张某亦出现同样中毒症状而瘫倒在地。许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蔡某、张某重度中毒经抢救脱离危险。
问: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那么构成何罪?请说明理由。
7、李某某,男,19岁。 某年9月26日上午9时许,李某某路经某村附近,见该村女青年禅某某一人在草滩上牧羊,便上前与禅搭话。交谈中李产生奸淫恶念,便将禅拉入附近沟内按倒在地,强行扒下禅的裤子实施奸淫。其后,李恐罪行败露,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禅的胸腹部猛刺数刀,又卡住禅的脖子,致禅当场死亡。李某某见禅手上戴着“孔雀”牌手表(价值85元),即将手表取下,并将禅的尸体移到附近掩埋。李离开现场约百米远之后,又返回将禅放牧的148只绵羊(价值2万多元)赶走准备销赃时被发现。破案后追回绵羊148只,“孔雀”牌手表1块,已发还被害人家。
问: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那么构成何罪?请说明理由。
王某犯盗窃罪,《刑法》中,盗窃罪的定义是: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得到别人的财物,盗窃得的19000元应属于数额巨大。
孙某的行为我无法下判断,因为如果说他是明知加入过量着色剂致人死亡,因为过于自信而没有预料到,那么他属于《刑法》中的过于自信,若不是,则是疏忽大意。
陈某的行为属于过失杀人,因为是“误将”,所以自然没考虑到后果。
李某某,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
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
4、王某,男,43岁。王某于某日借宿李某家中,次日傍晚17时许,王某携带两杯“珍珠奶茶”至李某的住处,趁李不备,在其中一杯奶茶中放入三粒“安定”药片后给李喝,李喝了奶茶昏睡后,王即从李的住处劫得人民币19000余元后逃逸。
问: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那么构成何罪?
这是构成抢劫罪的,使用麻醉灌酒等方法使受害人不能反抗而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