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孩在读初三的时候,她是住在学校面里,有一天晚上上晚自习她切在宿舍里面发生事情,人晕倒还吐白味学校把她送进医院然后通知家长。可是家长到了医院不久那女孩就醒了,第二天家长就带她回家,可是没过几天那女孩就疯了。请问学校要不要负责任呢。
没有
第一学校起到了自己的责任,将女生送到了医院。
第二在家长到达医院时,女孩已经没有任何病症,并离开,几方面对此也认可,
第三女孩的病没有直接和间接证据证明与学校有关
责任肯定是有的,大小就人来定了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初三了至少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了,学校承担过错责任。根据你所提供的信息,学校应该没有过错,但可适当承担一点公平责任。
一女孩在读初三的时候,她是住在学校面里,有一天晚上上晚自习她切在宿舍里面发生事情,人晕倒还吐白味学校把她送进医院然后通知家长。可是家长到了医院不久那女孩就醒了,第二天家长就带她回家,可是没过几天那女孩就疯了。请问学校要不要负责任呢。
··学校不一定有责任,要看女孩得病的原因,可以医学鉴定,根据结果认定责任。
按说学校把她及时送到医院,应该没有学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