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日本籍,而我是中国籍,我们一直呆在中国,因需要照顾家和孩子,我一直没有工作,在结婚之前以我老公的名义买了房子,却是在结婚后开始供的贷款,这样的话离婚时房子会怎么处理?还算是婚内财产吗?
另外,如果婚后在日本也以我老公的名义买的房子,离婚时房子也属于婚内财产进行分割吗?在日本可以以我的名义或我们双方的名义买房吗?
如结婚后以我父母的名义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们是在中国结婚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离婚?离婚时需要哪些手续?需要双方到场吗?
我老公是日本籍,而我是中国籍,我们一直呆在中国,因需要照顾家和孩子,我一直没有工作,在结婚之前以我老公的名义买了房子,却是在结婚后开始供的贷款,这样的话离婚时房子会怎么处理?还算是婚内财产吗?
··以实际的付款时间为据,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婚前(结婚证时间)的部分是个人财产,婚后的部分是夫妻共有财产。
另外,如果婚后在日本也以我老公的名义买的房子,离婚时房子也属于婚内财产进行分割吗?在日本可以以我的名义或我们双方的名义买房吗?
··那,要看日本的法律规定和财产登记人是谁。财产随所在地的法律调整。
如结婚后以我父母的名义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是,以登记人为准,是父母的财产。
我们是在中国结婚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离婚?离婚时需要哪些手续?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可以离婚。需要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夫妻共有财产证据等。
需要双方到场吗?
··必须的。
2010-05-10 12:07 补充问题
如果在婚后,我父母将其房产转到我的名下,那房子算是婚后共同财产吗?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例如,赠与给你个人所有,那,就是夫妻共有财产。
因我老公每个月的收入不是固定的,全在香港公司的里周转,只是打一部分到中国做为生活费。这样夫妻双方的财产方面应该怎样确认?
··合法收入都是共有财产。没有证据就不好确认。
是否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按照日期来确定的吗?
··按结婚证日期为界。
婚前购买房产是个人财产,婚后还款应该在离婚时分割还款部分。如果是婚后购房,则是共同财产,应该分割。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不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只要有了结婚登记,随时可协议离婚或是诉讼离婚,对于女方没有限制,男方在女方的孕、哺期不能起诉。婚后你获得你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共同财产,如离婚要分割。如果主张有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收入,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