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走私普通货物罪,我被判了一年,缓二年,罚款十数万,其他股份人没事。
当初跟其他股份人定了承诺书并画了押(问过律师,是合法的),承诺罚款由各股份承担。
当时交罚款时各人出部分钱,但其中大部分是由我交付的。现在其中三人不愿出他们应该付的剩余的费用一万多来补偿我。
请问我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要起诉他们吗?
你的合同要是单纯的规定罚款后的责任内部分担,不含有任何损害集体,国家,第3人的约定,合同有效.
只要不是触犯效力强制性规范的合同就不是必然无效的.
去看合同法52条,那5条就是效力强制性规范.
你的合同本身和目的都不违法,没有损害国家集体第3人利益,也不存在象违反管理强制性规范的根据情节的裁量,应当有效.
有效就好办了,不履行合同那就起诉,要求履行合同,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害赔偿.
个人一点见解,建议找个律师.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祝你早日把应得的钱要回来,
承诺书无效。因为是违法的事,所以无效,最好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