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多年前与我妻子结婚,她有两个孩子,孩子是前夫的,我给他们抚养成人了,大的已经工作,小的也上大学了,由于妻子比我大12岁,我们现在的感情不和,我们想离婚,妻子要求我拿抚养费,我还应该给付吗?我们的财产应该怎样分割?
我十多年前与我妻子结婚,她有两个孩子,孩子是前夫的,我给他们抚养成人了,大的已经工作,小的也上大学了,由于妻子比我大12岁,我们现在的感情不和,我们想离婚,妻子要求我拿抚养费,我还应该给付吗?我们的财产应该怎样分割?
··那是你的继子女,如果离婚,就没有了抚养的法定义务了。
离婚,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一人一半,平均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可以判决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