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奥雷和奥利维埃
LeO 451
轰炸机
Ludas Matyi

为了更新轰炸机部队的装备,法国空军航空技术部(STAé)在 1934 年 11 月 17
日向国内各大飞机制造企业发去了称之为 B5(五座轰炸机)的招标计划。该招标书上对新飞机的大体要求是:能在机身内载弹 1,000 至 1,500 公斤(2,205
磅至 3,307 磅),于 4,000 米(13,123 英尺)高度可达到 400 公里/小时(249
英里/小时)的平飞速度,同时还必须在机头,机背和机腹等三处安置射击武器以防御敌方战斗机。到第二年末,STAé 共收到了五个公司的投标,其中包括:阿米奥公司的
Amiot 341,马塞尔.布洛克公司的 Bloch 134,拉泰科雷公司的 Latécoère 570,里奥雷和奥利维埃(Lioré & Olivier
)公司的 LeO 45 以及罗马诺公司的 Romano 120。在对这些方案做出评估的时候,STAé
又决定对原先招标书上的性能要求作出修改,希望将机组乘员数限制为四人,并规定新飞机在采用 1,000 马力级别发动机的情况下能达到每小时 470 公里( 292
英里)的最高时速,而背部的防御武器必须是一门口径为 20 毫米的伊斯帕诺.絮扎(Hispano-Suiza)HS404 机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