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的单位工作三年了,前两年一直没有给我办理社保,到第三年才办!本人已经从原单位离职快1年半了!当时是自动离职!而且当时没很在意社保方面的问题!只是最近才关注这方面的问题!现在这种情况还可以要求原单补偿吗?在职的时候他们的做法应该是违法吗?而且是他们违约在先我才自动离职的!不知道找监管部门他们会不会受理!由于在原单位工作的时候只签了一年的合同,合同只一份,单位没给我,所以没有合同证明!社保卡到是有缴费年限!然后公司发给我的工资打在银行卡上也有部分记录,只是不是很全!这2个证明够了吗?而且他们一直没给我的社保减员,我在新单位也无法交纳!找他们减员,他找其他理由搪塞过去了!自己又办不了!为什么社保一个公民该享有的权利如此被动?
首先是这个单位违法,不管你离职否,都要给你补办交上。不过你应该先和公司协调,让他们给你赔偿是更好,否则就直接劳动仲裁,一般情况下,现在劳动部门检查的严格,企业不至于为了这么点费用不给你,所以你还是直接找公司协调,不给再说,即使你在上班的时候不签订合同也是没关系的,你有工资表啊,这是个事实,工资表都已经报税了,是不可以更改的,所以不用担心企业赖账。
原单位没有办社保,你可以请求补办;如果你是以此原因提出辞职的可以要求补偿。
但这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申请仲裁的时效只有一年,如果你是“离职快1年半了”,这就显然是过了时效了。
但新单位不会“也无法交纳”的。原单位不是“到第三年才办”了一年的么,那么,把原单位的保险手续转移到新单位,新单位就可以继续交纳了。
不客气地说,造成被动的原因,是你的维权意识太差了,你为什么不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呢。吸取教训吧。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我们公司已经三年没有给我们交社保了,而且我们连最起码的医疗保险都没有,什么住房公积金了统统都没有,但是工资里一直在扣,劳动合同到期,什么东西都扣下,如档案等等,你根本没有办法,反正死猪不怕开水烫.劳动法规统统作废.
你要是找这个部门那个部门,没用,我们拖不起.他们拖你个一年两年也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