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主席台上他依章办事,寡言少语;主席台下他周旋于每个代表之间,为代表之间的相互沟通营造氛围。由于与会者中许多人曾是独立战争时期他的老部下,或在他的弗农山庄蒙受过殷勤招待,甚至许多人虽未见过他也为其威望所折服,所以华盛顿常常能在他们中间起到平衡、协调的作用。例如,当代表们为参、众两院的名额争执不下时,他立即主张放弃原来的观点,将参议院的名额改为大、小州一律平等。他向麦迪逊说,这样做可以换取他人在其他问题上的让步,有利于整个宪法的通过。在会议的最后一天,当有某位代表提出众议院代表应由4万人产生一名改为3万人产生一名时,华盛顿恐怕因此再起争执而影响宪法的通过,遂起而表示,希望大家赶快通过这一提案。结果,"因大家都希望以华盛顿的愿望行事"而一致同意了这一方案。
正是华盛顿支持了联邦党人,促成美国三权分立、联邦制和政教分离原则的确立。费城制宪之前的美国实行的是每个主权独立州结盟的邦联制,各州之间政体和政教关系不尽相同。制宪会议之前,华盛顿就与联邦党人麦迪逊书信探讨过这些问题。制宪会议召开之初,麦迪逊设计的方案得到了华盛顿等弗吉尼亚代表的支持,并被作为"弗吉尼亚方案"在大会上提出。华盛顿知道,要使代表们接受这一方案具有很大的风险。因为它要摆脱邦联条例的束缚,削弱各州的权力,遇到反对意见势所难免。但是他认为必须这样做:"我们提出的方案很可能一个也通不过,也可能会发生激烈的论战。假如为了迎合所谓的民心,我们提出一些连我们自己都不赞成的提案,以后我们怎么能保证自己的工作呢?我们应该制定一个可供聪明正直的人们修改的方案,结果如何,全在天意了。"经过一番讨论,这个方案虽然作了不少修正,但联邦制、三权分立、政教分离等基本原则被采纳了。
联邦制虽然确立了,但因长期以来美国是有邦无国,州自为政,州长就是最高行政长官。在一些人眼中,州长、总统是平起平坐的关系。华盛顿建立了新规矩,联邦政府应居于各州政府之上。华盛顿在一次出巡进入马萨诸塞州时,该州州长亨科克故意称病不出来迎接。华盛顿不甘示弱,他以拒绝出席州长宴会加以回敬。终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的强硬态度压倒了亨科克的地方主义气焰。亨科克致函华盛顿,对不能及时出迎总统表示歉意,并请求会见。得到批准后,亨科克乘马车冒雨来到华盛顿下榻之处,拜会总统阁下。
正是华盛顿具有高尚的品德,所以他既没有像英国克伦威尔那样从革命军的总司令演变成一个独裁者,也没
有像法国的拿破仑那样利用自己的威望戴上皇冠。他的美德阻止了旧制度的复活,推动了新制度的诞生,许多做法演变成了日后的规则。现代法治不是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防恶过程中趋于完善,就是在身先士卒的榜样示范过程中百炼成钢,善和恶共同推动着法治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