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许昌市人大听取了该市旅游局全市旅游发展及贯彻《河南省旅游条例》情况汇报,许昌市人大副主任白虹光、科教文卫委负责同志及该市旅游局局长马法友、副局长李延伟、朱成安参加了汇报会。
汇报会上,马法友全面汇报了近年来许昌市旅游业发展及贯彻《河南省旅游条例》情况。许昌市旅游局自2001年12月份组建以来,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经过五年的探索,使许昌旅游业逐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发展模式。2004成功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05、2006年入选“中国特色魅力城市200强”,2006年入选“中国城市旅游竞争力100强”。下辖的长葛、禹州两市也于2005年成功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实现了“市县同创”的目标。2006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198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0.3亿元。今后,该市将围绕三国文化打造曹魏故都,围绕生态文化打造宜居花城,围绕钧瓷文化打造神垕古镇,努力打造许昌“曹魏故都-智慧之旅,宜居花城-休闲之旅,神后古镇-体验之旅”三大旅游品牌。
同时,该市旅游局结合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开展旅游策划规划,开展旅游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旅游行业、市场整顿和旅游安全,及时处理游客投诉等多种形式和措施,贯彻《河南省旅游条例》,促进了许昌市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会上,与会人员纷纷发表意见,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建议。
白虹光指出,近年来许昌市旅游部门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对贯彻《河南省旅游条例》也做了大量工作。今后,旅游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广泛征求社会各届对旅游发展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做好城市街道命名、文化遗址标牌等细节问题,提高城市旅游文化品位;要加强导游员培训,提高导游文化素质;要开发具有许昌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完善旅游购物;要开发农家乐旅游等满足不同层次游客需求的旅游产品,通过各方努力,推动该市旅游业快速发展。就贯彻执行新颁发的《河南省旅游条例》,白主任指出,新《条例》是省人大方泛征求了各方意见后制订的,适应我省旅游业发展实际,旅游部门一定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把《条例》宣传作为阶段性的重要工作来做,争取使全市旅游系统干部职工都能熟知并认真执行,充分发挥《条例》的作用,促进和规范全市旅游业发展。
会后,许昌市人大科教文卫委的负责同志还视察了汉魏许都故城遗址公园、花都温泉度假区等景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