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郑州市嵩山古建筑群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该草案规定,在古建筑群内擅自挖掘,最高可罚50万元。
古建筑群内擅自挖掘可罚50万元
嵩山古建筑群是郑州的“文物宝贝”。过去,嵩山古建筑群范围内,有些人为了采山石,擅自开山炸石、挖掘石料等,今后这一行为可能面临高额处罚。
草案规定,禁止在嵩山古建筑群保护范围内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禁止在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建设风格、高度、体量、色调与文物及环境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构筑物,也不得在建筑物附近进行产生强烈震动可能危及文物安全的作业等,否则,将被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拍摄古建筑群外景需经批准
今后,在嵩山古建筑群内搞专业拍摄也严格了,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草案规定,拍摄电影、电视剧(片)或专业录像、专业摄影,需拍摄古建筑群外景或局部景观,以及测绘、复制、拓印嵩山古建筑群的,应持有国家或省文物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在文物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古建筑群内放炮可罚200元
今后,在嵩山古建筑群内放炮可能被罚款。
草案规定,在嵩山古建筑群保护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焚烧树叶、秸秆、荒草、垃圾等,将被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此外,在设有禁止烟火标志的区域内吸烟、烧纸、焚香,将被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爱随地吐痰的人也要注意了,草案规定,在古建筑群保护范围内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杂物的,将被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如果攀爬文物,或在文物上刻画、涂抹、张贴,或在保护范围内乱倒垃圾、排放污水的,将被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