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根据我国有关部门界定,红色文化遗产是指从中国共产党成立至解放前夕28年的历史阶段内,包括中央革命根据地、红军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的重要革命纪念地、纪念馆、纪念物及其所承载的革命精
神。科学地保护与开发红色文化遗产,对于发挥红色文化遗产价值与功能,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爱国情感,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带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福建是著名的革命老区,红色文化遗产十分丰富。《2004 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和《2005 2010年福建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是指导福建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重要文件。据此也可以大致确定福建主要红色文化遗产及其开发重点和空间布局,即所谓“一区两线五景”和“三区五线二十景”的总体发展布局。
有研究指出,今天,遗产作为一项重要的独特的经济资产已毫无争议。遗产管理的非营利性与遗产经营的营利性正在新的认知中协调。当代遗产产业的核心是以遗产地为目的地的文化旅游或“遗产旅游”。遗产旅游已成为现代旅游业的脊梁。但是,遗产地旅游业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因此,探讨福建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对策,必须在明确主要红色文化遗产类型及其空间分布的前提条件下,深入调查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的现状与问题,并参照我国有关文化遗产保护办法,构建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体系,即坚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04 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以及《2005 2010年福建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等法规或文件精神,遵循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方针,对物质文化遗产,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保护红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正确处理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为充分体现和发挥红色文化遗产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功能,必须在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的前提下,大力进行红色旅游开发。为此,福建省旅游局于2006年11月印发了《福建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从发展条件、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与主要项目、线路组织、交通规划、形象定位与市场拓展、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未来福建红色旅游开发进行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从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现实情况看,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怎样兼顾,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否分离、如何分离,资源特色如何挖掘,旅游开发层次和开发重点如何确定,旅游开发方式如何选择,如何避免旅游决策失误和投资风险,如何正确认识政府与市场两种力量在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的作用,是更加重要的战略性问题。
与一般的旅游开发活动相比,红色文化遗产开发的特殊性在于更加强调社会效益,更加强调它的政治功能和文化教育功能。按照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指导思想,在实践中,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坚持贯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兼顾的开发原则:国家必须有相应的足够的资金投入;国家必须制定一个有关红色景区门票价格的法规,以此突出和体现红色旅游开发的政治和文化教育功能;对于那些有财政投入的红色景区,必须严格控制工作人员数量,注重机构精简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以免增加财政负担;必须树立大旅游观念,注重社区参与的开发原则,要让革命老区广大群众参与到“食、住、行、游、购、娱”等多方面的旅游服务活动中,扩大就业门路,增加收入来源;必须认识到红色旅游开发的关联性与乘数效应,认识到红色旅游对于改善或提高革命老区的交通状况、文化环境、经济环境、地方形象、生活质量和人口素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红色资源调查,是保护、开发好福建红色文化遗产的前提条件。按照国际遗产界对遗产概念的认识趋势,不难发现当前在调查和认识福建红色文化遗产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无论是《2004 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还是《2005 2010年福建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所确定的福建红色文化遗产,基本上都是静态遗产和单体遗产,而忽视了对于“活态遗产”和群体遗产的研究;遗产研究的空间尺度也基本上局限于“点”和“物”,而没有从“面”和“地”的高度来全面认识和把握红色文化遗产。显然,福建红色文化遗产的数量、类型、特色、价值、分布以及保护与开发现状还有待于进行深入调查。例如,将福建所属的原中央苏区县市的纪念地、纪念馆和纪念物,由点到线,再由线到面联系起来,构成闽西中央苏区遗产地(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和纪念地与纪念物等),甚至可以与江西境内的原中央苏区县市一起构成整体的中央苏区遗产地,这是全面认识、系统把握福建红色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方向。
从旅游开发的一般理论看,明确红色文化遗产的开发层次和开发重点十分重要。在旅游资源的评价中,根据资源特性、知名度和影响力,旅游资源的等级有世界性、全国性、省级和县(市)级之分。不同级别的旅游资源,具有不同的市场范围和市场规模,并由此决定了开发方向、投资规模、投资效益、经济贡献和社会经济影响力等方面的差别。红色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也存在着资源的等级层次与旅游市场范围、规模之间的对应关系。因而,对于福建而言,必须对各种红色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及其知名度和影响力进行客观评价,从整体上把握福建红色文化遗产的开发层次和开发重点。
科学合理的开发方式,是决定红色文化遗产开发成败的一个战略问题。按照旅游资源与旅游产品共生型的开发理论,红色文化遗产开发的重点在于游览线路、景区(点)解说、交通与旅游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主要解决旅游者的可达性、游览、食宿、娱乐等问题,而不需要过多考虑作为吸引物的景区景点的建设问题。未来的福建红色文化遗产开发,一方面要有旅游规划与开发理论的指导,另一方面要借鉴国内其他地区开发的经验教训,最大限度地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开发效益,实现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双赢的目标。
注重区域旅游合作,是福建在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必须重视的另一个战略性问题。首先是红色旅游区、红色旅游景区和红色旅游线路之间的合作开发,其次是红色文化遗产与其他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的合作开发。(伍延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