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厦门市旅游局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就旅行社加强暑期旅游安全工作提出七点要求。
一是要求旅行社要把旅游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位置,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彻底清查和消除旅游安全隐患。
二是要求旅行社要对汽车公司、定点餐厅、住宿饭店以及地接社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要认真考评这些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和服务管理水平,特别要严格执行旅游包车预约书制度,完善规范租车合同,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理赔偿办法,严禁因贪图便宜租用“黑车”、“病车”上路,确保旅游交通安全。要实地考察定点餐厅的就餐环境和厨房卫生,考虑到夏季高温,病菌易滋生特点,团队排餐应尽量少上生冷凉菜以及不时鲜的海鲜菜肴,严防食物中毒。要严格审查住宿饭店是否规范经营,有无合法证照手续(如消防、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核发的证照),严禁入住无资质的酒店公寓。要严格把关地接社特别是外地驻厦办的诚信服务水平,落实安全环节,并深入了解旅游目的地特别是新开放景区的安全状况,禁止带游客到有安全隐患的景区旅游。同时各旅行社门市部、散客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也要纳入旅行社统一管理范畴。
三是要求旅行社在安排“海上游”项目时,要加强对游客安全教育,明确导游员要随团上船,严禁游客乘坐无资质、无安全保障的船舶,严禁游客从无资质、有安全隐患的码头上下船。
四是要求旅行社要进一步加强劝导团队游客不得私自下海游泳,并十分认真地做好书面和口头的安全提示和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
五是要求旅行社要加大旅游保险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出游的保险意识,积极为游客介绍、推荐、办理旅游意外险,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六是要求旅行社要加强对导游员的安全防范和遵章守法教育。导游员在做好导游讲解的同时,还必须承担提醒和监督司机安全驾驶以及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的职责。
七是要求旅行社要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进一步提高危机处理能力。要做到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妥善处置,有预案、有防范、有准备、有应对,并在第一时间内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努力把突发事件的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