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者随想
文/shahu
大多数旅人都喜欢酒这东西,揣一壶在怀里,不论走到哪里泯上一口,即解乏又解渴。走到驿站,叫店家拿出当地的好酒,痛痛快快的豪饮一通,舒舒服服的眯上一觉,那叫一个洒。
有朋友说,喝酒要会喝,在什么场合,该怎么喝,喝多少,要掌握分寸,就是会喝。我的理解,这是用脑子来喝酒,其实我更喜欢用心喝酒。一般喝酒的场合气氛大都比较好,即使有些酒场的目的性太强。喝酒就是为了找那种微醺的感觉,晕晕乎乎,朦朦胧胧。
不喜欢又非要到场的时候,你只要用心,也许喝上一杯半盏的脸也白了,汗也下来了,那种反胃的情况,谁都看得见。证明了你不能喝酒,趁机,溜之大吉。在场的人都知道你不胜酒力,以后也就少了这样的宴席。
喜欢喝的场面,你一定是心情舒畅,可以开怀畅饮,与同席友人交杯换盏,尽叙情谊,定能达到喝酒的最高境界。
有些特殊场面,喝道一定程度,可以多罐自己几杯,来个小晕,找个地方一猫,睡你的大头觉,保不会出什么尴尬的事情。
即是行走之人,必都善走,不论男女老幼,对走路都不在话下。什么城市的柏油马路,乡村的马车道,还是陡峭山梁上的羊肠小道。走起来脚底不会打泡,也不会半途而废。
尤其是那些喜欢行走的女子,最让人佩服。看似娇滴滴小资一个,若不经风的。一旦走起来,还真不含糊。几十里,管他冰天雪地,管它崎岖蜿蜒,迈着稳健的步子,照走不误。你想帮她减轻点身上的负担,是真不容易。就连那戈壁滩上乱石块硌得脚生疼,也只是皱皱眉头,脸上依然露着灿烂的笑。
行走之人大都心胸开阔,豁达豪爽,很少小肚鸡肠。即使是陌生人遇到一起,也会相互协作着,走过一段共同的道路。
(行走着的沙狐)